关于开展“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出版社:
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我部将正式启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的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规划教材的遴选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规划教材遴选机制,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规划教材精品战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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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教材推荐原则
(一)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三)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四)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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