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教育投入不“挤占”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郭生练
2006年,我省有9个县、市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2007年,该项改革工作将在我省全面推行。我们的主要做法和打算是:
一、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切实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工作我们的经验是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了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配合制订实施方案;积极进行“校财局管”探索;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
二、落实投入,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确保改革资金从各级新增财力中安排。 2007年,省级财政预算中新增新机制改革配套资金9.6亿元,占全省应由地方承担资金总数的94%以上。同时要求各级财政必须将改革资金在预算中单列,不得占用教育经费的正常增量。
二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原有投入不“挤占”。2007年,省政府继续安排4.7亿元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帮助县市政府解决教师工资困难,继续安排8800万元对部分农村财力困难县市的农村中小学给予公用经费补助;同时,各县级政府要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比例应不低于固定转移支付的60%”等规定,严禁“上进下退”,搞“挤出效应”。
三是确保教师合理收入。最近,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07年起,省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转移支付7亿元,帮助各地解决农村教师津补贴发放问题,确保改革后教师收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努力保证改革效果
一是实行预算编制预审制度,加强教育经费预算监管。
二是实行“校财局管”管理体制,加强学校财务活动监管。
三是推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学校收费监管。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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