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教育收费政策 落实决策听证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茅
各级发展改革、价格部门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全面检查农村中小学收费。2007年,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将全部免除杂费。各级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在春季开学后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教学点)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政策落到实处。
第二,清理改制学校的收费。要在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基础上,对现有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制止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行为。力争2008年基本完成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
第三,完善公办高中和高等学校教育收费政策。要严格控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并要逐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要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政策,开展高中教育收费成本监审工作。要加强高校教育成本审核,严格高校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的监管,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第四,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要继续落实已经出台的教材降价减负政策,完善限制豪华版教材使用的价格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教材编写内容的管理,研究限制教材印张过度增加的措施。要在加大教辅材料监管和治理力度的基础上,加强教辅材料价格管理,进一步减轻学生负担。
第五,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启动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十一五”高等教育“211工程”,加大教育投入,推动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第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下半年,我委将会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示范校、改制学校、民办学校、二级学院的收费进行检查。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件,要加大处理力度,并公开曝光,促进教育收费秩序的规范。
第七,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各级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严禁制定与国家规定相抵触的教育收费政策。凡违反纪律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的,将追究有关地方的责任,并在全国通报批评。要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制定或调整重要的教育收费标准,必须依法履行听证程序。要进一步完善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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