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建立完善资助体系 财政部部长助理丁学东
一、2006年财政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
(一)规范教育收费,增加收费透明度。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等多个文件,要求各地继续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教育收费票据、收费资金和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和资金管理,确保教育收费规范、科学、透明。
(二)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财政部与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文强调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各级财政部门继续组织和参与每年一度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开展教育收费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改进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四)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确保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特别是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确保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二、2007年财政部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负担。省级财政部门要与教育、价格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清理辖区内涉及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强制摊派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二)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杜绝农村中小学乱收费行为。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政策,并逐步推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经费管理、资金支付等改革工作。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到位,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以及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行为。
(三)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督促高等学校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要逐步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与招生录取相关的各类信息,制止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
(四)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捐资助学”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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