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管经费投入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
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既要着力规范教育收费,又要继续深化治理,务求在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重点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但要依法拨付应分担经费,更要负起督促和监管责任,并按照中央的规定把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从今年春季开学起,一律取消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各级都要严格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个别单位或个别人因局部利益干扰这项改革;决不允许任何一级政府和任何部门挤占、截留、挪用改革资金;决不允许出现用改革专项资金替代地方教育经费正常增量的“挤出效应”;决不允许用专项改革资金偿还债务和发放教师工资、补贴、教职工福利等。
二、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认真解决择校乱收费问题。要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和经费投入力度,缩小校际间办学差距,建立校长、教师校际间定期轮换制度,积极探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尽快制订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具体措施和目标时限。
三、继续做好改制学校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改制学校收费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加大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对已改制学校的清理工作要抓紧进行,未制定工作方案的要抓紧制定,对一些还在观望的地区要加强督促检查,促使这些地区尽快行动起来,争取在2008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四、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建立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建立学校收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政府教育经费的拨付情况、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和审计公告制度。
五、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有关部门和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制、出版、发行、选用等相关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治本措施,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出版发行教辅材料行为。对在教辅材料采购中发生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商业贿赂行为,要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坚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各类代收费行为。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格实行择校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低于此比例不得再提高的规定,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巩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成果,加大对民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进一步清理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的与国家有关政策不符的各种规定,严格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认真治理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
七、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作用。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要在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已开展工作的省份,要保质保量地稳步推进;进展较慢的省份,要尽快动手,全面深入开展。既要继续保持查处、曝光乱收费典型案件的力度,又要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教育收费正面典型的宣传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治理工作的继续深入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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