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北京将取消高中择校生 减少特长生招生比例
2014-02-19    新华网—新京报

字体大小:

  在京已经实行了10余年的中考“择校”名额今年起被取消。北京市教委昨日表示,从2014年起,北京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北京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此前,为满足部分家长选择优质高中的需求,北京市中考择校生计划一直纳入招生计划中。长期以来,北京的择校政策为:择校生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18%、择校费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的“三限”政策。

  2012年,北京将公办高中择校生比例降至15%,2013年,择校生比例由15%降到10%。今年起则全部取消普高招收“择校生”。对此,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3年内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因此,北京市在2014年取消了择校生入学方式。

  普通高中不安排跨区招生

  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姚林修表示,根据今年的政策,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比较充裕的区县可适当编制跨区县招生计划,跨区县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县倾斜。除示范高中外的其他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在全市招生,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以不分区县计划指标。

  经市教委批准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和部分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的普通高中,按照批复文件精神,可在全市范围招生。提前招生学校(专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招生,不对各区县分配计划指标。

  今年中考6月24日至26日

  今年中招六成考生可上普通高中;“3+2”中高职衔接扩招1000余人

  新京报讯 今年中考日期为6月24日至26日。数据显示,2014年北京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8.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约5.24万人,也就是说,今年六成中考生可上普通高中。

  中考语数外满分均为120分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20分,物理满分为100分,化学满分为80分。2014年体育考试成绩满分40分,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今年中职招生规模约3.36万人

  昨日,北京市教委还公布了今年中招报名人数和新政策。据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姚林修介绍,2014年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8.6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约5.24万人。

  另外,今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约3.36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0.5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1.4万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0.7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0.76万人。

  姚林修表示,今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升学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参加2014年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据姚林修介绍,2014年北京继续开展“3+2”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扩大试点的规模和范围。预计今年“3+2”中高职衔接将达到2000人,比去年增加1000多人。

  所谓“3+2”中高职衔接模式,即学生在完成3年中职教育基础上,再接受2年(医护等特殊专业可以是3年)的高职教育,毕业后取得相应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及相关职业等级(资格)证书。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南京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
· 安徽:2015年秋季入学普通高中一律停招"择校生"
· 广东:“择校生”比例要降到15%以内
· 中小学热门学校班额超标 "小班化"之路有多远
· 破解择校乱象 须改变教育资源不均衡现状
· 四措施实现教育公平 专家:解决择校热有三方案
· 关注择校:校长集体“失踪” 躲避“片外生”
· 北京将出台择校生新政 高中择校生将逐步取消
· 北京公办高中择校生不得超过18% 录取结果公开
· 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