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广东:“择校生”比例要降到15%以内
2013-04-03    新华网-南方日报

字体大小:

  今年各地须推行高中“指标到校”,择校生比例降到15%以内!昨日(2日)下午广东省教育厅在官网上挂出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应确保毛入学率稳定在93%以上,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全日制招生任务要达到14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72万人,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72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将从扩大规模为主到以提高质量为主。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占比被“掐紧”到15%以内。此外,省教育厅再次强调:2013年各地须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将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安排不低于30%的公费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逐步减少照顾加分项目

  近年来,省内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制度频有“大动作”,如何稳妥推进改革成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办法要严格实施照顾加分录取政策,原则上不得新增出台照顾加分录取项目,并要规范清理和逐步减少原有的照顾加分录取项目。

  此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被再次重申,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被严禁。需要关注的是,去年教育部发出了3年内取消高中择校生的要求后,广东今年立即“收紧”了择校比例,要求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占当年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比例降到15%。

  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不低于30%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就在广州高中“指标到校”新政悬而未决之际,通知大篇幅强调了推进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工作要求:“2013年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教基一〔2012〕1号文要求,公办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安排不低于30%的公费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含民办)学校,并逐步提高直接分配的比例。”

  “这是在给广州下‘死命令’吗?”“广州中考新政不可能缓3年实行了?”有网友看到《通知》后猜想连连。更令人玩味的是,省教育厅同时强调:“各地在推进指标到校工作过程中,要重视引导舆论,让大多数群众都能理解和接受,促进平稳实施。”不过,根据广州市教育局的会议通知,广州新政的谜底也将在今日下午揭晓。

  异地中考须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

  根据计划,今年各地须出台“异地中考”政策。《通知》提出,各地要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依据当地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科学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具体办法。此外,要加大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和高等院校建设的投入力度,合理调配教育资源,为顺利实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创造条件。

  此外,省教育厅尤其关注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健全完善“转移招生”长效机制。具体而言,珠三角地区要主动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的农村生源,将招生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中职学校。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各市要努力实现借力发展,积极组织和输送初中毕业生就读省属、珠三角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

  《通知》指出,各地、各学校要积极开展“1+1+1”“1+2”等多种形式的校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扩大招收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生源规模。(记者 毕嘉琪)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南京取消公办高中择校生
· 安徽:2015年秋季入学普通高中一律停招"择校生"
· 北京将取消高中择校生 减少特长生招生比例
· 中小学热门学校班额超标 "小班化"之路有多远
· 破解择校乱象 须改变教育资源不均衡现状
· 四措施实现教育公平 专家:解决择校热有三方案
· 关注择校:校长集体“失踪” 躲避“片外生”
· 北京将出台择校生新政 高中择校生将逐步取消
· 北京公办高中择校生不得超过18% 录取结果公开
· 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中取消择校生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