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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地方教育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2-02-01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法制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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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来,我国地方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推动了当地教育立法、普法和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部分地方政府及教育行政机关十分重视加强教育法制工作。广东省把教育立法当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制定了教育立法的15年规划。在教育立法工作中,保障经费,成立立法项目专门起草小组,聘请法律专家协助教育立法工作。规划要求广东省及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有立法权的市每年要有1-2项地方性的教育法规和规章颁布实施。广东省为实现依法治教,成立了依法治教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指导教育行政机关及全省教育系统的行政执法和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并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筹建教育法制研究所,从事教育法制研究、咨询服务和人才培养工作。

  湖北省教育厅从实际出发,拟定了“十五”教育立法计划。拟在“十五”期间起草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办法、《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民办高校办学条例以及教育督导、中小学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并成立了教育厅领导参加的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全省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

  最近安徽省、青岛市等教育行政部门召开了教育法制工作会,总结了本地区教育法制工作的成绩,指出了问题,布置了今后教育法制工作的任务,为继续推进地方教育法制工作奠定了基础。

  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教的前提。山东、海南、浙江、广西、安徽、内蒙古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南京市认真总结了“三五”普法工作的经验,按照国家“四五”普法规划和《全国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制定了地方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四五”计划。安徽、贵州等省专门召开了“四五”普法工作动员大会。湖南衡阳市为向中小学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结合中小学学生的特点,制定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以建立“绿色网吧”为主要形式的“四五”普法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针对社会上“网吧”对青少年成长的负面影响,通过为中小学生开设的“绿色网吧”开展普法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近年来,教育法制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教育法制工作是基础性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提高对教育法制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好有关工作,共同推动依法治教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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