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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乙肝五项"未正式成规定 北京高招继续查
2010-02-10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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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底,卫生部表示将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本市(北京)高招体检工作将在3月1日至3月20日进行。昨天(9日),针对高考体检中是否进行乙肝五项检查一事,体检中心表示,正式文件下发前将按原办法进行检查。

  根据《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将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并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条件。目前该政策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统计显示,长期以来,入学、就业中的乙肝歧视现象严重阻碍了近一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发展权。

  市体检中心表示,因目前正式文件尚未出台,因此本市3月1日开始的高招体检暂时按原规定进行,仍然对乙肝表面抗原进行检查。待正式文件出台之后,相关院校在录取时将按新文件规定,对体检结果进行采用。

  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杜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本市目前还在进行“乙肝五项”的检查,这主要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本人的需求来做的”。杜兵称,作为医疗机构,肯定会按卫生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卫生部有关取消乙肝入学、就业检查规定的红头文件。所以,现在的检查是根据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健康需要来查。

  3月1日至3月20日,考生将分区县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外地借读返京考生和漏检考生补检时间为6月10日至11日。具体安排为:6月10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东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昌平、平谷、密云;6月11日12时30分至15时30分,西城、崇文、宣武、大兴、通州、延庆、顺义、怀柔、房山、燕山。

  体检结束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登录体检中心网站查看体检结果。体检中心网址:www.bjtjzx.com。查询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外地借读返京学生体检结果查询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30日。考生如果发现体检结果有误,要尽快与所在区县体检医院联系。

  >>链接·乙肝常识

  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的传播。根据目前掌握的医学文献资料,国内外尚没有因日常工作学习、生活接触而感染乙肝病毒的确诊病例。日常生活中,做到不共用牙刷和刮胡刀,坚持使用安全套等就可以避免传播。(记者李秋萌)

  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含入幼儿园,下同)、就业权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

  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项目(以下简称乙肝五项,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检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开展各阶段教育招生入学体检时,不得检查“乙肝五项”。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检测报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全文]

  >>点击查看 希望2010——校长书记新春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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