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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国家给资助
2013-08-29    新华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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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近日出台《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办法明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安排。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记者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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