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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水平上新台阶
20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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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蒋夫尔)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新疆目前已全面实行在普通高考中少数民族考生用HSK考试替代汉语考试的办法。这表明新疆少数民族的汉语教学水平已达到较高水平。

  据了解,自自治区成立以来,新疆各少数民族中学就一直开设汉语课,少数民族学生升入高等学校后,须先上预科学习一年汉语,然后入本科接受汉语或双语教学。为进一步加强汉语教学,1984年自治区党委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少数民族学校从小学三年级到高中三年级都要开设汉语课,力争在高中毕业时达到“民汉兼通”。从1992年开始,自治区又开展了少数民族中学部分学科(数、理、化)汉语授课实验工作,目前已发展到15个地、州、市的28所学校。

  自治区从1998年起实行了HSK与高考挂钩,2001年初步实现用HSK代替普通高考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考试。全区大中专院校也积极引入、推广HSK。目前,自治区普通中小学有汉语教师15134人,形成了以从小学三年级开设汉语课为主,双语授课实验、民考汉、民汉合校等多种双语教学模式并存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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