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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辽宁高考沈阳考生户籍年限变更为满三年
2011-10-28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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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从省外迁入的单人户口考生的户籍要求“满三年”,比去年增加了一年。即将报名高考的考生们要注意了。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12月12日至16日(逾期不予办理),普通类、体育类及其他类考生报名时间为12月20日至27日。

  户籍年限要求比去年多一年

  从省外迁入沈阳市的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沈阳市报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高中学籍为三年,是往届毕业生的还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

  去年对此类考生户籍的要求为“在我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两年以上”。据了解,为防范高考移民,我省从2009年起普通高考报名对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增加户籍、学籍年度要求,符合规定者方能参加报名。

  从省外迁入全家户口的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沈阳市报名时也要注意,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其中应届考生的辽宁省高中学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中学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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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区划调整影响的考生咋报名

  学校所在地由东陵区(浑南新区)划转为沈河区的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丰田金杯技工培训中心、辽宁省农业技工学校、沈阳现代科技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沈河区报名考试;学校所在地由东陵区划转为大东区的鲁美附属中学等美术学校、辽宁省劳动经济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大东区报名考试;学籍所在地仍属东陵区的沈阳市第51中学、沈阳市第13中学及省艺术学校、沈阳市乐府艺术学校、沈阳音乐学院附属艺校的应届毕业生在东陵区(浑南新区)报名考试。为方便考生报考,沈阳市第81中学的应届毕业生,继续在东陵区(浑南新区)参加报名考试。

  “双语考生”报名有俩选择

  学籍在沈阳市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辽宁省范围内招生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中学,且户籍在我省其他市(县)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学籍在沈阳市民族中学、户籍在我省其他市(县)的用民族语言答卷的应届“双语考生”,可回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自愿在沈阳市学籍所在学校参加集体报名。

  五类人员不能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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