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部 > 部委动态
教育部:一些学校仍存在违规补课、分班等行为
2013-10-16    中新网

字体大小:

  教育部10月15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开展规范办学行为督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违规补课、违规考试和分班、作业量大等不规范办学行为在一些学校仍然存在。

  《通报》指出,总体来看,各地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均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工作。规范招生入学。北京市严格按照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正规程序录取新生,建立了控制跨片流动的审核制度。河北省初中实行对口升学制度,严禁学校到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小学、初中乱挖生源,不得提前招生,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新生。江苏省要求每所公办学校到2015年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

  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河北省明确小学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试,初中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不组织大型区域性的统一考试。重庆市规定,一至六年级只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内蒙古、广东、广西、云南等地对中小学考试科目与次数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科学安排学生作业量。各地普遍按照有关规定,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60分钟,七至九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90分钟。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地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逐步建立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并开展试点工作。江苏镇江润州区今年5月1日起实行中小学生家庭作业网上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教育教学活动。吉林省严格督促地方和学校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计划,严肃制止和纠正随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擅自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和提前复习迎考等不执行教学计划的违规行为。山西大同、山东潍坊、宁夏银川金凤区等地通过完善管理机制改进教师评价方式,与教师签订规范办学行为及师德建设承诺书,出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

  打造高效课堂。河北省在全省开展中小学有效教学与有效学习的研究与推广,积极推动各地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从课堂入手,推动减负工作。广西玉林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大力推进“有效学习”改革实验,大大地提高了教学效率。

  改革教育评价。上海市构建了覆盖学业表现、身心健康和品德行为三个领域、十个方面的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评价指标体系。北京市制定《北京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研制了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及《北京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河北省在小学阶段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评价制度。

  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上海市全面实行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网上报名,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程序和方法,并统一学校面谈时间。河南省要求近两年区域内存在民办学校招生考试或测试的地方,省辖市教育局要制定具体的规范管理办法,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规范。

  加强教辅管理。天津市认真开展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组建综合评议和学科评议两个专家组,评议过程规范有序。教辅推荐亦通过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布。市纠风办全程参与评议推荐。内蒙古包头将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工作作为对各旗县教育局和学校政绩考核、行风评议、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建立考核和问责制度。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山西省教育厅:严禁暑期违规补课
· 新华社:明令禁止仍我行我素 违规补课顶风作案
· 辽宁拟出新规惩治违规补课 教师3次违规将被解聘
· 老师顶风违令 培训班躲着多少“名师”?
· 暑期补习班如火如荼 代课教师半遮面
· 内蒙古:违规补课经查实 将问责学校主要领导
· 北京一名学生中考前参加托管班15天花掉6万元
· 中小学暑期违规补课造成事故 从严追究校长责任
· 黑龙江省9所高中因违规补课被通报批评
· 刹补课风,教育督导硬起来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