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教育"和"教育语言"对于这个定义问题,双语教育界有学者曾经做过明确的阐述。卡明斯(Cummins)提出:"一个最起码的区别是看双语教学是按'手段'还是按'目的'来定义的。如果双语教育被定义为达到某种教育目标的手段,那么,对两种语言的运用能力不一定是双语教育的一个目标……但是,'双语教育'这个词有时候是根据'目标'来定义的,指的是为促进学生两种语言技能而设计的教育课程。"。西古安和麦基(Siguan and Mackey)也指出:"使用'双语教育'这个术语是指一个把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的教育体系。其中的一种语言往往是--但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卡明斯对此进一步解释道:"'双语教育'这个词通常是指在学生教育生涯的某一阶段使用两种(或者更多)教学媒介语。这两种语言被用来教授科目内容而不单纯是语言课程本身。"有鉴于此,我们不妨这样理解,亦即"语言教育"是指通过学校教育体系学习语言课程。这些课程的目的就是帮助和训练学生掌握目的语的语言知识和语言技巧。学生通过上述这些语言课程可以学到目的语的语言系统知识,例如语法条规、语音发音方法、习俗表达法,也可以掌握运用该语言的技巧,例如向人间路、打电话、写信、草拟报告和撰写学术论文、翻译文件,等等。而"教育语言"则是被用作媒介语言来传授知识的某一种具体的语言。例如,香港学校里老师在数学课上用广东话来讲解数学知识。在这种情况下,广东话就是该学校该门课的教育语言。如果老师说的是普通话,例如像中国内地的学校,那么普通话便是那里的教育语言了。教育语言不是语言学习的目的语,它的作用只是作为传递信息的中介或者工具,让老师向学生表达意思、传道授业、答疑解惑,也让学生向老师反映学习上的问题、疑惑。一般而言,教育语言必须是老师和学生都熟悉的二种语言,这样才能让老师和学生在课堂内外比较流畅地互相交谈和沟通。
虽然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语言教育"和"教育语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且似乎"教育语言"不涉及"语言教育"的问题。然而,实际上二者并不能截然分开。有时候,为了达到语言教育的目的,人们特意采用某种教育语言。举例来说,加拿大的法语沉浸课程(the Canadian French Immersion Program)就是这样的一种教育体系。事情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加拿大东部的魁北克省。众所周知,魁北克是一个法语区,法语和英语一样,是加拿大两种法定的官方语言之一。当时有一些说英语的学童在该省的学校上学。他们的家长希望学校能够帮助孩子学会法语,以便他们日后能够使用两种法定语言。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学校对这些当时还不会说法语的学童采用法语来上课。结果,这些孩子居然逐渐地学会了法语,实现了他们家长的心愿。从这个实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学生家长(包括学生本身)的愿望是学习法语,因此法语是他们的语言学习的目标。但是这个愿望并非通过参加"语言教育"而实现的。取而代之的是,他们依靠"教育语言"来学会了这门目的语。通过"教育语言"来达到"语言教育"的目标,这正是加拿大沉浸式课程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