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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出台八举措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
2012-02-24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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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下发通知
八举措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

  一、制止通过办升学培训班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二、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三、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四、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五、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
  六、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七、加强招生信息和学籍管理
  八、加大查处力度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相关文件>>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教育部2010年印发《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以来,各地相继出台了实施办法,经过努力,不同程度上缓解和遏制了择校乱收费,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地方治理目标不明确,政策执行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群众对择校乱收费问题反映依然强烈等问题。为此,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日前下发通知,提出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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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 解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
· 教育部:继续深化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治理
· 教育部承诺5年内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 教育部:3到5年缓解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 教育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 教育部:小升初跨区招生比例不得超过10%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答记者问
· 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
· 教育部:大城市名校作为治理择校乱收费重点
· 教育部:治理择校乱收费或将浙江经验推广全国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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