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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获免费职业指导等服务
2003-06-09    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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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各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将为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对未就业和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给予生活和就业方面的优先帮助。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向各地劳动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以及档案管理等“一条龙”服务;有条件的地方,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可在一定时期建立专门的场所或窗口,提供专项服务;下大功夫收集一批适合的职业岗位需求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供高校毕业生选择,促成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洽谈面试;各地劳动力市场网站要开设专门栏目,与当地教育部门各高校就业网站链接,积极开展网上招聘活动。

    通知要求,对毕业半年后仍未找到工作并有就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失业登记,纳入城镇就业和失业的统筹管理。凡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凭失业登记证明享受各项免费就业服务。

    据悉,我国将全面推行技术性职业工种的就业准入制度,从业者和初次就业者必须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对于新增加的就业岗位将优先录用符合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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