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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工作总结
2011-08-04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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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与化工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自 2006 年成立以来,在教育部和和大指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规范专业教育教学、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等方面充分发挥“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的作用。主要开展了以下七方面的工作:

  一、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的研制

  制订指导性专业规范是本届分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其研制工作意义重大。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化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在学习教育部相关文件、继承前一届教指委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统一思想,分工合作,经过反复酝酿、修改、完善、提高,完成了“化学类专业指导性专业规范”的研制工作。

  (一)规范研制指导思想

  1.规范性与多样化相统一原则

  既在面上规范全国高等学校化学类专业的教学,又给各高校的改革和建设留出足够的空间,以利高校发挥自身优势,办出特色和水平,培养多样化人才。

  2.拓宽专业口径原则

  按化学类专业(含化学专业、应用化学专业)制定专业规范,统一基本要求。

  3.规范内容最小化、核心内容最低标准原则

  专业规范只规定化学类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最基本知识点,不同层次的学校在这个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可增加本校的要求,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压缩课堂教学的学分、学时,给学生自主学习留出空间,给高校教学改革留出余地。

  4.是“最低要求”但不是“很低要求”

  专业规范是最基本要求,是底线和门槛,是一个刚性的要求,达不到就不合格,不能因个别学校达不到而降低要求,更不是“很低要求”。规范的要求应与学科发展和社会需要相协调,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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