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纪实选摘
适应形势 恢复发展研究生教育
规范运作 建立研究生学位制度
访问:中国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自1978年恢复和建立以来,已经走过了三十年的发展历程,您曾经参与过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制定工作,所以想请您谈一谈《学位条例》出台的背景。
口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恢复和发展的大背景有两个:一是“文革”结束后,邓小平同志出来主持工作,认为整个国家工作的重点应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前以阶级斗争为纲使国家经济遭受重创。要发展经济首先必须加强人才建设,十年“文革”使国家人才培养出现断层。因此,1978年恢复高考后就开始招收少量的研究生,后来就逐渐增加。1980年和1981年招收了两万两千多人。随着国家重点的转移,专门人才缺乏,国家开始考虑恢复和发展研究生教育,并着手建立学位制度。
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们高等学校在拨乱反正后恢复工作比较顺利,发展很快,对人才提出了更高层次的需求。我们的研究生教育过去也有,但未能建立学位制度。学位制度以研究生教育为主要基础,反过来,研究生教育要依靠学位制度来规范、完善和制度化,这也是国外百年来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经验。当时主要的想法,本科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研究生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生毕业授予硕士学位,博士生毕业授予博士学位。关于学位制度的起草,说起来早就有,但搞成功的是改革开放后的这次。它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同时学位制度在改革开放以后也要不断完善。
访问:您曾经参与过《学位条例》的制定工作,请您给我们详细地谈谈决策的过程。
口述:我国建立学位制度已有30年的历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也已经取得令世人瞩目的重大成就。但研究这段历史的一些文章,对我国建立学位制度的决策和立法过程,大多是语焉不详。最近,在有关部门和同志的帮助下,我参阅了一些当时的重要资料。现结合个人参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并见证其实施的经历,可以将我国建立学位制度的决策和立法过程作一个比较翔实的介绍。
我国酝酿建立学位制度,是在1979年年初。1979年2月24日,胡乔木同志就筹建我国学位制度问题给邓小平同志和中央其他两位领导同志提出报告。乔木同志在报告中说:“建立学位制对提高我国教育水平、科学水平十分必要。”他还说,“前天遇到方毅同志,他也说完全赞成建立学位制。”因此,乔木同志建议“中央批示教育部在短期内提出方案,送中央审批”。并说“如能很快决定公布,就是一件很大的好事”。小平同志于同年3月7日批示:“建议由方毅、乔木同志主持提出具体方案报批。”方毅同志接到批示后,请乔木同志提出人选,开会讨论。
乔木同志于1979年3月13日写信给蒋南翔同志(当时蒋南翔同志重新任教育部部长不久),除传达小平同志指示外,正式提出:“关于学位问题,请阅后找几位专家准备一个意见”,并说:“一,要参考各国制度和国内情况;二,要不要学士学位也请附带考虑一下。”他说:“待教育部讨论意见比较成熟后,再开一次由方毅同志和我参加的会议(会前要把方案印发出来)。”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教育部与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协商共同组成一个专门起草小组,由蒋南翔同志亲自领导,黄辛白同志主要协助。参加学位条例起草小组工作的同志,有教育部的吴衍庆、刘一凡、张天保和我,还有国务院科技干部局的戴光前。经常工作由吴衍庆同志负责联系。
为了做好起草工作,学位条例起草小组在蒋南翔同志的直接领导下,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搜集了我国两次草拟学位条例草案的档案材料(第一次是1954至1957年,由林枫同志主持;第二次是1961至1964年,由聂荣臻同志主持),整理编印了《学位条例文件汇编》,并写出了《建国以来研究学位问题的一些意见》。应该说,这两次起草工作都下了很大功夫,为这次制订学位条例打下了基础。二是调查了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国外学位制度的发展情况,搜集了美、英、日本、苏联等国家新的学位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编印了《苏联学位制度资料》、《日本学位制度资料》等一批材料。此外,还搜集编印了《旧中国及台湾学位制度资料》。1979年9月间,在此基础上,起草小组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初稿),并于9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听取意见。三是于1979年10月间又派学位条例起草小组的同志分别到上海、昆明、成都等地调查高等教育的现状,同时,召开座谈会,继续听取对学位条例草案的意见,这样用了约7个月的时间,初步完成了学位条例草案的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