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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黑龙江等四省(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情况督导检查报告的通知
200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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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教督函[2003]1号

黑龙江、山东、新疆、陕西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现将对你省(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报告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精神,不断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附件:对省(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

国家教育督导团
二00三年一月十四日

对黑龙江省贯彻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

  自9月18日至27日,国家教育督导团赴黑龙江省督导检查组一行六人,在听取了省政府的汇报后,分两组对呼兰、五常、宁安、海林4县(市)、14个乡镇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县(市)、乡镇的汇报,召开了政府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察看了43所中小学校,并同教师进行了座谈。重点听取了延寿和通河两个贫困县的汇报。现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通知》工作中取得阶段性成果

  1.省、地、县各级政府对《决定》和《通知》的贯彻执行作了全面部署。经过一年努力工作,落实“以县为主”的体制,在教师工资发放和教育人事管理两项工作中取得了进展。按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的目标已初步实现,没有新的拖欠。中心校校长、教办主任等人事工作已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五常市在建立和完善工资发放保障机制工作中,统一了工资管理,实施了“三大工程”:一是把教育工资发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于1992年,全额纳入市财政,2000年设教职工个人工资专户。二是把这项工作作为一?quot;民心“工程,调整了工资标准,目前教师工资超过了公务员工资水平。近两年时间,全市教师工资总额由2000年的7149万元增至2001年的9963万元,教师个人的工资比三年前翻了一番。三是开展教师工资“清欠”工程。不等不靠,市乡两级共同行动,用5年时间还清了过去全部陈欠工资1200万元。

  2.各县乡在学校调整、撤点并校,精减人员,优化教师队伍方面作了艰苦细致的工作。

  呼兰县至2001年,已进行了三次学校网点布局调整,初中由原来的50所,调整到31所,小学由283所调整到181所,教学点由101减少到28个,通过调整使城乡之间、乡镇之间、学校之间教育教学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薄弱学校得到治理,提高了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海林市近四年清退非在岗人员72名,清退自录民办教师776人,末位辞退105人,既优化了教师队伍,又为市乡财政节约开支388.7万元。一批中专优秀毕业生充实了教学一线,改善了教师队伍的知识、年龄、学历、学科结构,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奠定了师资基础。

  3.危房改造按计划顺利实施。

  省委、省政府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决定在国家危改资金和省配套资金共2.4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增加专项资金6000万元。同时采取捐资办学、农民献工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危改工作力度,在2年最多3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省危改办对全省中小学危房情况逐县、逐乡、逐校进行了排查,鉴定、核实。各市县把危改列入了重要日程,全面排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在实施危改工作中,省市县配套资金到位,呼兰、宁安首批列入计划改造的危房已全部改造完毕。属省贫县的通河县,省市县共投入360万元,全面改造第一批5560平方米的危房。预计到年底,全省可投入危改资金50,450.71万元,改造危房530,578平方米。

  4.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新进展。

  多年来,黑龙江省把教育教学改革始终贯穿于“普九”过程中,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并发展了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成果,取得了可喜的新经验。农村学校都建立了实习实验学习基地,乡镇、村给学校拨出土地,在税费改革中留给学校继续使用,并免征农业税。学校自编了农用课教材,开展了科学研究。学校基地向农民开放,成为向农民推广技术的示范场所。农村的成人教育、扫盲、职业技术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农村的义务教育发挥了多方面的功能。

  5.控辍工作扎实有效。

  各级政府实施一把手控辍工程,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责任制,将责任目标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中。建立贫困助学金制度,双线控制学生辍学责任制度,流失生定期报告制度,行政处罚制度,学校承诺制度等,对于保证控辍工作经常化,辍学率不反弹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加大资助特困生力度。普遍建立了济困助学基金会,为贫困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从今年开始省财政每年拿出550万元,为21个贫困县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保证了“普九”成果的巩固提高和农村义务教育的稳步发展。

  6.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各职能部门全力支持和关心教育。

  在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省、市、县、乡政府职能部门为教育事业作了大量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全面、主动、积极地配合,形成合力,推动了农村义务的发展。

  二、需进一步抓紧落实的几项工作

  为落实“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有如下几项工作需抓紧进行:

  1.抓紧做好逐县核实财力,尽快制定教职工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和定额。这是新体制运行的基础性工作或前提条件。从黑龙江省目前的情况看,与调整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这一“治本之策”的全面要求相比还有距离,还需加大工作力度。

  2.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是保证和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过去公用经费由乡和村负责。税费改革后,保证了教职工工资的足额发放,公用经费的问题就凸现出来。靠农民维持学校运转的这笔投入没有了,有的乡、村估算,乡、村两级公用经费中村占1/3,缺口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办法和途径来弥补。

  与此相关,黑龙江省有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就是冬季取暖的时间长,消耗大,许多中小学校建楼房后,集中供热不仅消耗煤和电,还要锅炉工,比过去烧煤炉增加了开支,税费改革前靠乡、村的附加、提留解决,现在此路不通,又不能收费,这就成了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应在救急的同时,寻求长久的解决办法。

  3.各县普遍反映即将下达的省教职工编制标准与实际差距较大,难以实施。从检查的生师比情况看,宁安为10.7:1,海林为9.5:1,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小学布局分散,普遍规模较小,班额小,而完全依靠布局调整并不能解决现存问题。一方面很难在短期内大量撤并;另一方面不切实际强制撤并会带来上学难导致辍学等一系列问题。因此,省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标准这项工作上,应积极创造条件,给地方政府留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去处理这个问题,最终接近或实现省确定的教职工编制标准。

  4.危房改造经费保障机制急待建立。各级政府已作了艰苦努力,但改造难度依然很大。首批危改,海林县利用中央、省两级投入危改资金224万,只完成计划的20.46%,五常县利用中央、省两级危改资金1126万,只完成计划的21.15%,三年消除现有危房的任务十分艰巨,何况危房又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新体制下投入保障机制如何体现,急需重视。

  三、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1.落实“以县为主”的体制,乡、村两级的积极性如何保护、调动、发挥的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离不开乡、村的支持,说到底是农民的支持。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必须研究探索新的办法,县、乡、村各级干部对此认识是一致的,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民支持教育绝不能对立起来,这既有认识的问题,也有政策的问题,还有工作问题,需要从多方面进行研究。

  2.此次检查的都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县,通过多方面的了解,条件好的县经过努力,自身可以解决不少问题,贫困县有国家、省的支持,也可逐步解决面临的困难。而处于中间状态的县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可能会更多,对这些县应给予必要的关注。

  3.企业办学问题

  企业办学占黑龙江全省办学比例是27%,不仅比重大,而且分布广。尤其林区、垦区、矿区的企办学校,地方政府接收无力,企业又无力继续维持,建议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免影响这部分教育的发展。

  4.通过此次督导检查,我们认为贯彻国务院《决定》和国办《通知》,解决体制、教师工资、危房等重点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的落实《决定》和《通知》要求。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积极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同时,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只要能够达到《决定》和《通知》的要求,有助于农村义务教育新体制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巩固和提高,有利于农民的根本利益,应该也必须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国家教育督导团赴黑龙江省督导检查组
王茂根 李海绩 韦鹏飞
马 钊 张凤民 周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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