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语言文字 > 语言文字动态
教育系统如何贯彻《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2002-06-17    记者 潘国霖

字体大小:

  教育部、国家语委日前下发《关于在教育系统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出版和教育影视部门试行此规范提出要求。记者就试行过程中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问:教育系统专门就试行此规范下发《通知》有何意义?

  答:《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发布试行,有利于现代汉语书面语使用的规范化。推进全社会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教育具有无可替代的基础作用。学生从小打下规范使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良好基础将终身受益。所以,试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教育系统理应率先垂范,进而带动全社会。这是两部委专门就此下发《通知》的重要意义。

  问:请谈一下《通知》的制定过程。

  答:《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发布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做好此规范在教育系统试行的工作,我们广泛征求了语文教学、教材编审出版和对外汉语教学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还正式向各地教育厅局、语委发文征询试行意见。《通知》经过了反复修改,并充分征求部内有关司局的意见,最后经部领导签发。《通知》的制定过程是积极、慎重的。

  问:《通知》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答:贯彻规范首先是通过教师进行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都要认真学习并掌握《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内容,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彻执行规范,向学生教授推荐词形。各级师范院校和教师进修院校是培养、培训教师的“工作母机”,责任重大,应该带头执行好此规范,使用推荐词形。教育系统的公文,也要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问:教材编写出版如何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答:新编教材要使用推荐词形,现行教材再版时,应依据此规范进行修订。必须忠实于原文的教材,应对其中的非推荐词形加注说明其推荐词形。《通知》没有对名家名篇留口子,一是“名家名篇”本身不那么好界定,二是如果对其网开一面的话,也会削弱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严肃性,给人造成“双重标准”的印象。这对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是不利的。

  问:考试中如何贯彻《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答:这是目前社会上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考试分为普通考试和升学考试。作为检验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考试当然要以推荐词形为准。但一种新规范的试行不是一蹴而就的,考虑到教材的跟进过渡和学生掌握推荐词形要有一个过程,所以应区分不同情况,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为稳妥有序地贯彻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全国统一考试和各种升学考试,出题时暂不涉及异形词,也就是说不将异形词作为命题点;考生答题时使用了非推荐词形,在评阅试卷时暂不扣分,即《通知》中所说的“不影响成绩评定”。我们已就此事与教育部考试命题主管部门达成了共识。

  问:《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发布后,社会上支持、拥护的意见很多,但是也听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答: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词汇问题情况复杂,出现一些不同意见是正常的,有一些讨论也是必要的。但学术上的不同意见同贯彻国家规范是不同层面的问题。

  目前学术界意见比较集中的几组词语,分这样两种情况:一是非推荐词形已经不常使用的,如“子细”只是偶然还有使用的,对这类词语只要明确使用其推荐词形“仔细”就可以了;二是专家意见仁智各见的,如“红彤彤—红通通”等,允许在执行规范的前提下保留不同意见,边试行边进一步研究,逐步达成一致。学术发展永无止境,规范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作为“试行”规范,留下了这个空间。我们一方面在试行的同时以适当方式继续关注不同意见,注意吸收其中合理的成分,同时进一步加强研究,以备将来修订时使规范进一步成熟和完善。

  问:定为“推荐性试行规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是第一次,社会上对于非推荐词形不予废止有一些不理解。请问,当时这么定是出于何种考虑?

  答:规范采取这种柔性的形式来加以引导,主要是考虑到人们的语言文字习惯一旦形成,要改过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规范化要有一个过程,主要应该通过教育和推荐引导来实现。

  非推荐词形之所以不立即废止,是因为:我们还要读前人的书,语言文字规范不能割断文化,割断历史;海外一些华人还在沿用其中的某些词形,如果立即废除,就可能会拉大我们与海外华人在文化上的差距;语言文字总是在变异中发展的,规范化工作不能一刀切,要给语言文字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问:《通知》是针对教育系统下发的,那么相关行业、系统如何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答:实践证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产业和广告行业也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重点领域,在贯彻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推进全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中,具有示范带头作用。这些领域原则上都应该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使用推荐词形。事实上,这几个领域历来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十分重视。教育部、国家语委已与这些领域和行业的主管部门会商,即将以联合发文的形式,做好《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在上述领域、行业的试行工作。

  辞书在引导规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辞书编纂原则上应该执行《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考虑到辞书具有“备查”、“备考”功能,且大型辞书的修订需要一定的周期等,允许辞书编纂采用其合适的方式进行技术处理,比如把推荐词形作为“主条”详加注释,非推荐词形以“旧作××”的方式出现等。这样处理,既告诉人们现在应该使用的词形,又反映了某些非推荐词形曾在历史上使用过的事实。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汉语新词多元化引关注
· 新词语会不会削弱汉语的独特魅力
· 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委会成立
· 青年编辑语言文字规范大赛落幕
· 我国发布两项语言文字规范
· 语言文字规范化须与时俱进
· 语文规范化的重要举措
· 我国汉字规范码研究步入实用阶段
· 规范异形词 教育界先行
· 乌克兰成立汉语教学与中国文献中心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