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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
200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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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

[基本情况]

2003年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学校数(所)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一、高等教育

 

(一)研究生培养机构(不计校数)

27

 

 

1、普通高校

23

 

 

2、科研机构

4

 

 

(二)普通高等学校

85

84393

45457

1、本科院校

33

56185

29027

2、专科院校

52

24862

14618

其中:职业技术学院

42

20778

12385

3、分校、大专班(点)(不计校数)

 

3346

1812

(三)成人高等学校

28

11797

6182

(四)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106

6385

3600

1、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35

3538

2054

2、非学历文凭考试机构

71

2847

1546

二、中等教育

 

 

 

(一)高中阶段教育

2019

546763

142215

1、高中

1268

470343

92949

普通高中

845

468627

91629

成人高中

423

1716

1320

2、中等职业教育

751

76420

49266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154

23630

13761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97

10817

6712

职业高中

400

39541

27259

技工学校

 

 

 

其他机构(教学点)(不计校数)

114

2432

1534

(二)初中阶段教育

 

 

 

1、普通初中

3761

 

283182

2、职业初中

6

303

243

3、成人初中

233

766

672

三、初等教育

 

 

 

(一)普通小学

18303

410968

380066

(二)成人小学

815

2039

1318

其中:扫盲班

617

1119

688

四、工读学校

 

 

 

五、特殊教育

138

5135

3585

六、学前教育

17070

80216

57349

  注:1、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包含普通初中数据;
   2、成人高等学校的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为2002年数据。

2003年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一、高等教育

(一)研究生

3694

9764

21910

(二)普通本专科

117253

273894

761417

(三)成人本专科

69723

 

316605

(四)其他各类高等学历教育

 

 

 

1、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1526

3596

2、网络本专科生

97

5182

18824

3、学历文凭考试

8785

18229

50099

 

 

 

二、中等教育

 

 

 

(一)高中阶段教育

677491

1007671

2611124

1、 高中

426771

638087

1709232

普通高中

413708

638087

1690657

成人高中

13063

 

18575

2、中等职业教育

250720

369584

901892

普通中专

89550

122832

336691

成人中专

37752

48997

100988

职业高中

123418

197755

464213

技工学校

 

 

 

(二)初中阶段教育

 

 

 

1、普通初中

1814459

1291354

4852715

2、职业初中

1124

813

4027

3、成人初中

42371

 

54376

 

 

 

 

三、初等教育

 

 

 

(一)普通小学

1282382

1078606

6427848

(二)成人小学

42340

 

135098

其中:扫盲班

27591

 

76124

 

 

 

 

四、工读学校

 

 

 

五、特殊教育

2012

2308

17154

六、学前教育

655392

807095

1432854

  注:1、成人本专科毕业生、在校生数为2002年数据;
   2、其他各类高等教育学生数未包含成人高校举办的学生数。

2003年各级各类非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结)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一、高等教育

75833

61977

72159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8864

6119

14795

(二)自考助学班

4953

8856

20923

(三)普通预科生

105

173

172

(四)证书教育

5861

7200

8536

(五)岗位培训

28325

18294

9541

(六)进修及培训

27725

21335

18192

 

 

 

 

二、中等教育

5284972

 

4316114

(一)中等职业教育

230107

 

102444

(二)职业技术培训机构

5054865

 

4213670

  注:高等教育非学历学生数未包含成人高校举办的学生数。

2003年各级民办教育基本情况

 

学校数(所)

毕业生数(人)

招生数(人)

在校生数(人)

教职工数(人)

专任教师(人)

一、民办高等教育 

 

 

 

 

 

 

(一)普通高校

16

2372

47919

81035

10639

6631

(二)成人高校

 

 

 

 

 

 

(三)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106

58576

54527

62479

6385

3600

 

 

 

 

 

 

 

二、民办中等教育机构

 

 

 

 

 

 

(一)高中阶段教育

 

 

 

 

 

 

其中:民办普通高中

209

25105

71528

165057

26982

18937

民办中等职业教育

70

8857

25396

49691

5268

3254

(二)初中阶段教育

 

 

 

 

 

 

其中:民办普通初中

224

55000

63614

208311

 

 

民办职业初中

 

135

114

513

51

36

 

 

 

 

 

 

 

三、民办普通小学

152

11840

15236

103002

9308

6720

四、民办幼儿园

2576

73275

120321

206452

14055

9537

  注:民办普通高中的教职工数包含民办普通初中数据。

  [解决农村教育突出问题] 11月6日,山东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在平度市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副省长王军民主持会议。会前,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10多个配套文件。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几年全省农村教育工作,对下一步农村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作出了部署。会议指出,要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水平,大力发展高中段教育和农村学前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努力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会议强调,要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加大措施,增加投入,确保农村教育经费,重点解决全省农村教育存在的教师工资发放、公用经费短缺、危房改造及学生辍学四个突出问题。(1)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不准任何县市拖欠教师工资,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应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不得留有缺口。各地在安排使用上级的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一定优先保障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同时,逐级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建立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从根本上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资金来源除学校按规定收取的杂费外,其余部分由县乡两级政府预算安排。学校要坚持收费项目公开,按照规定收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中小学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严禁挪用农村中小学杂费(包括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的学费)平衡财政预算,严禁挪用农村中小学杂费收入发放教师工资和用于基建开支。同时,加强经费管理,加大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3)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快危房改造步伐,用3年时间消除现存危房。各级财政都要在预算中适当增加危改专项经费,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危房改造。制定有关资产置换的优惠政策,鼓励通过置换闲置校舍、盘活资产筹集危改资金。鼓励通过城乡结合等对口支援方式,帮助农村进行危房改造。动员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采取捐资助学等形式参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4)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和规范小学、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建立控制学生辍学的机制,及时预测学生辍学的动向,把制止辍学的工作做在前面。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2003年,省财政安排800万元的贫困学生助学金。还安排500万元的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实行政府集中购买、学校所有、学生循环使用的办法,向部分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各市、县、乡也要拿出部分资金,建立贫困生助学基金,用于帮助贫困学生就学。探索建立初中阶段学生分流制度,同时防止借分流排挤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要确保分流学生完成中职学业。对县级政府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实行动态监控,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对辍学严重超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县(市、区)“普九”达标称号,限期整改。

  [教师教育发展基本思路] 继续坚持师范院校在中小学教师培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其他院校参与教师教育的积极性,逐步促进中小学教师来源的多元化,全面完成师范教育由三级到二级的过渡,建设适应基础教育需要的新的教师教育体系。新的教师教育体系主要包括本科师范院校和专科师范院校两个层次。以原本科师范院校为主,并在一些市属综合院校 (包括在现有师专的基础上将要组建的市属综合院校),继续保留教师教育专业,承担培养有本科学历要求的初中以上层次学校教师的任务,支持部分办学条件好的综合院校参与培养本科层次的中学教师,鼓励本科师范院校试办本科小学教育专业,为发达的地区培养本科小学教师。师范专科学校的组建拟以现有师范学校为主进行重组,淄博师范学校、文登师范学校独立升格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依托现有三所幼儿师范重组师范教育资源,再组建3所培养幼儿园教师为主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师范专科学校面向全省,近期承担培养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任务。以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5年、进行综合培养为主要办学形式。近几年以培养小学教师为主,逐步向以培养学前教育师资为主过渡。

  [师范类毕业生就业] 根据师范类毕业生供需形势发生的新变化,印发了《关于做好2003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对有关就业政策和办法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放宽了对师范生就业的限制。一是允许50%的毕业生面向全省就业,其余50%的毕业生除升学者外,面向生源地就业,如果生源地同意,也可面向其他地区就业;二是拓宽了毕业生就业范围,对于毕业生出省、出系统就业不再限制,同时取消了毕业生“师范教育补偿费”的收取;三是积极响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提出的“志愿西部行动计划”,对于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者,实行延长一年择业期的规定,即由原来的2年择业期延长为3年;四是为了准确、及时地统计毕业生就业率,掌握全省毕业生就业状况,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签发统一由省教育厅负责,解决了同一学校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多部门签发、全省工作进度不一、政策掌握“宽”“严”不同的问题。2003年,全省师范院校毕业研究生531人,师范类本科毕业生14537人,专科毕业生15985人,是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数量最多的一年。由于坚持了改革的方向,采取了有效措施,毕业生就业率仍然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治理教育乱收费]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建立了治理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将学生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核定,对现行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取消收费项目28项,涉及金额2077万元,降低收费标准17项,涉及金额483万元。之后又对核定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加大监督处罚力度。截止到10月底,共受理群众举报信件557件(次),举报电话211件(次),都做了认真处理。全省查出教育乱收费金额17473万元,清退1567.7万元;因乱收费受党政纪处分46人,通报批评48人。

基 础 教 育

  [综述] 2003年全省小学比上年减少1287所,招生比上年增加0.6万人,在校生比上年减少19.8万人。普通高中比上年增加35所,招生比上年增加5.9万人,在校生比上年增加2.2万人。普通初中比上年减少77所,招生比上年减少14.6万人,在校生比上年减少57万人。

  2003年全省小学学龄儿童人学率为99.83%,比上年提高0.01个百分点,其中小学女童学龄儿童入学率为99.83%,与去年持平。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100%(含升入职业初中学生)。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升学率为35.17%,比上年提高1.32个百分点。2003年全省小学在校生辍学率为0,普通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为0.9%。2003年全省普通初中、小学重读生人数分别为 2240人和360人。

  2003年全省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整体素质继续提高。全省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比上年增加1.1万人,其中本科学历及以上的72066人,教师学历达标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重)为78.65%,比上年提高3.0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生师比为18.45:1,高于上学年。普通初中专任教师比上年减少0.6万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的7.1万人,占教师总数的25.24%,比上年提高4.47个百分点;具有专科学历的19.2万人, 占教师总数的67.84%,教师学历达标率(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重)为93.07%,比上年提高1.68个百分点。普通初中生师比为17.14:1,低于上学年。

  2003年全省小学专任教师比上年减少0.38万人。其中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的1734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56%,比上年提高1.31个百分点。具有专科学历的14.4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37.92%,比上年提高3.93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毕业的21.5万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6.49%,比上年降低5.05个百分点。教师学历达标率 (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重)为 98.97%,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为16.91:1,低于上学年。

  2003年全省幼儿教师比上年增加0.3万人, 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1.6万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28.27%,比上年提高2.23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毕业的37208人,占幼儿教师总数的64.88%。
2003年普通中小学平均在校生规模为:小学351.2人,普通初中 1290.3人,普通高中2000.8人。每校平均班数为:小学 9.5个,普通初中21.8个,普通高中31.8个。平均班额为:小学36.8人,普通初中59.3 人,普通高中62.9人。

  [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 山东省2001年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改,有2个国家级实验区和5个省级实验区(共辖10个县市区)。2002年又有36个县市区作为省级实验区进入新课改。2003年,全省又有60个县市区参与新课改,使全省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县市区达到106个,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6%,为2004年全省全面实施新课改打下了基础。同时,山东省已有9种实验教材通过国家审定,10种实验教材的编写通过国家立项,25种地方课程学习指导书通过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供学校和学生选用;在大学和教研机构内成立了6个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和一个评价课题组,初步建立了课改的专业支持系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向纵深推进。

  [信息技术教育] 截至2003年底,全省高中、初中、小学的信息技术必修课开课率分别达到100%、84.4%和38.8%;学校上网率分别达到93%、53%和18%;建有校园网的学校分别达到458个、1149个和1075个;中小学拥有计算机55万多台,平均26名学生拥有一台计算机;全省共有14个市和大企业建成市级教育城域网,80个县(市、区)建成县级城域网;信息技术教育年度经费总投入约为9.86亿人民币;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共有15406人,其中专职教师10037人,占信息技术教师总数的65.15%;兼职教师5369人,占信息技术教师总数的34.85%。

  [为农村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10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对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发放管理办法(试行)》,使免费提供教科书有了规范的操作依据。《办法》确定由省财政设专项资金为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市级教育、财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每年核定一次农村小学、初中贫困学生数和特殊教育学生数。县级教育、财政行政部门确定具体人数并落实到具体学校。学校公示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学生名单,无异议后上报。教科书发行单位根据县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按照“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原则,将免费教科书义务发往有关学校。免费教科书扉页注明“政府提供,免费使用,注意爱护, 用完交回”的字样。指派专人做好教科书的回收和维护管理工作,力争教科书的二次使用率不低于70%。《办法》还确定了免费发放教科书的对象和教科书种类,对资金的结算也制订了严格的规程。

  [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 针对农村中小学师资短缺现象长期存在的问题,在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要求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可不转户口,工资标准在原来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在乡村中小学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各地对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实行一定的津贴、补贴,适当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对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照顾。考虑到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较多等特点,要充分保证这些地区的教学编制,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占用或变相占用。这项制度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中小学教师短缺的矛盾。

  [印发《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 1月,省教育厅印发了《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把十六大报告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要求落实到教育教学之中。《纲要》要求全省中小学结合齐鲁文化特色,根据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加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纲要》对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途径与方法都提出明确要求。《纲要》要求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要结合学生不同成长阶段的身心特点,根据不同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分阶段、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实施,小学、初中、高中要分别达到不同的培育目标。要贯穿于学生品格形成的全过程,落实到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的各个环节。课堂教学是培育民族精神的主渠道;专题教育活动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综合实践活动是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途径;校园文化建设、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都要充分利用,同时要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的作用。《纲要》还对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骨干教师培养、专家咨询、相应经费及考核评估都作了相应规定。

  [学前教育] 11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单位)《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确定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学前教育工作,统筹制定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幼儿园布局调整、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办好实验幼儿园。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庭开展早期教育,提供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筹措经费,组织志愿者开展义务服务。乡镇政府承担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规划建设与乡镇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协调各村民委员会合理调整幼儿园布局,举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筹措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在发展幼儿教育中的作用。并明确建立由教育部门主管,卫生、价格、建设(规划)、民政、劳动保障、编制、妇联等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管理机制。

  该《意见》还确定了全省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形成以政府举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在城市,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实验(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在农村,形成以县(市、区)实验幼儿园为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以村级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全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是:到2007年,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75%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其他地区达到70%以上。到2010年,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85%以上,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90%以上。全面提高0~6岁婴幼儿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能力。

  [特殊教育] 山东省把残疾儿童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轨道,与正常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摸索出了一条加快残疾儿童教育普及步伐,保证教育质量的特殊教育发展路子,逐步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重视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建设。总结推广枣庄市普通学校的附设特教班经验,全面推行轻度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济南历下区十亩园小学,为听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开展了“聋健一体化教育实验”,从1989年以来一直坚持招生,十几名听力残疾儿童在学校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昌乐县十几年来始终把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作为实施义务教育,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山东省还编写了《轻度智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手册》,成为全国承担随班就读学生教学任务和特教干部的必读书目。2003年,在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包括职业初中)随班就读的为4534人。

  [教师培训] 为配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搞好新课程师资培训,山东省着重抓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总结上年基础教育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全省新课程师资培训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2003年新课程师资培训指导意见,对全年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与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联合,在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举办了基础教育课程通识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作专题报告,对市县教育局和教师进修院校、师范学校的有关领导进行了培训。三是改革培训模式,利用远程教育手段,开设空中课堂,进行新课程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工作。召开了全省新课程师资培训电视会议,就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了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要求。通过ATM会议视频系统,开设空中课堂,为各市、各实验区培训骨干师资,为各地开展一线实验教师培训奠定基础。四是落实教育部“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要求,制定了新课程师资培训考试工作意见。全省统一组织了实验教师的新课程培训考试,为合格者颁发了新课程师资培训合格证书,使实验教师做到“持证上岗”。五是有效地整合培训资源,组建了全省新课程师资培训专家资源库,为各地培训提供了师资保障。六是根据全省2004年高中全部进入课改实验的实际,早动手,早准备,召开了高中课改师资培训工作研讨会,研究制定了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方案,即将启动培训工作。

  为保证继续教育成效落到实处,帮助在职教师提升教育理念、教育能力,建立教师岗位成长机制,体现终身教育思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印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实施方案(2004~2008年)》。在青岛召开了全省校本培训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了青岛的经验,全省的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工作正在扎扎实实地开展。为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组织有关人员赴湖北学习考察教师队伍建设的经验,在此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初步拟定出《山东省中小学名师“111”工程方案(2004~2008年)》。提出在全省选拔产生10名教育教学专家、1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和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组建全省中小学名师队伍,带动全省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

  [校长培训] 为造就一支学校管理的带头人和专家型校长队伍,高质量地实施了骨干校长高级研修“512”工程。年内已完成“工程”要求的初中和小学校长高级研修任务,在此基础上将尽快启动高中骨干校长的高级研修班。在培训内容设计上,一是注意了校长领导艺术和治校谋略,二是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纳入其中,三是加大了科研指导力度,四是组织学员到省外、国外学习考察和调研,从而增加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也为各地开展市级中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起到了指导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推进校长培训“十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全省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了《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及“持证上岗”情况市级自评指南》,印发了《关于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各市、县中小学校长培训自评工作以及全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坚持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年内共举办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班两期,培训高中校长271人。为使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及时、准确的获取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的有关信息,提高管理水平,经过近两年的精心筹备,编制了“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参训学员数据库”和“山东省干训教师数据库”软件,基本完成了“山东省中小学校长培训数据库管理系统”,为实现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中小学危房改造] 2003年,山东省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学校及办学者的校舍管理职责,建立了危改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启动了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组织各地对校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鉴定。建立了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加强校舍查勘鉴定和危改工程质量管理。通过适当增加危改经费,鼓励通过置换闲置校舍、盘活资产、对口支援、吸取社会力量捐助及村民自愿提供劳务等形式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快危房改造步伐。2003年全省共筹措危房改造资金6.86亿元,改造完成危房14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2001、2002项目的改造任务。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职教管理体制改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11月,省政府确定由市级政府(指设区的市,下同)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教育。市级政府统筹管理职业教育的职责主要是:统筹管理市属和县(市、区)属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成人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成人教育、民办高等教育。负责审核和批准市属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的设置、合并、撤销;负责市和县(市、区)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中专的招生计划、录取、专业设置、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等工作,其中普通中专的招生计划要报省有关部门备案;统筹管理市属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成人教育、民办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报省教育厅备案。统筹做好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合理配置。鼓励部门、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个人积极举办职业教育。统筹制定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努力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社会氛围和市场规则条件。

  [力促职业教育再升温] 2月20日,在龙口市召开的全省职教与成教2003年度工作会议提出,将在上年职业教育招生大幅回升的情况下,再出台“一揽子计划”,靠政策支持,发展高职拉动中职,力促职业教育再升温。一是把抓好“市级统筹”作为发展职业教育的第一要务,强化市级政府统筹的职能,切实落实市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责任。将职业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范畴,重点督导市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的落实情况。二是改革中职招生制度、办法,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2003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45万人。鼓励学校和企业在招生培养等方面进行合作,拓宽国内就业和国际劳务输出渠道,促进中职学校的招生。三是进一步完善高职发展的“三扩大一沟通”政策, 增设本科层次高职。扩大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扩大初中后五年制专科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扩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毕业生接受本科教育的比例。四是正式启动职业教育重点建设“十百千工程”。五是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在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和聊城大学设立3所职业技术教育师范学院,2003年起每校单列师范本科招生计划,专门为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师资。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每年从有实践经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中,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充实职教师资队伍。组织2000名专业教师在省内五处国家级重点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进行具有职教特色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培训。

  [启动职业教育重点建设“十百千工程”] 山东省职业教育重点建设“十百千工程”于2003年正式启动,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省重点建设10处职业教育实习实践基地,100所高水平的现代化示范骨干中等职业学校,1000个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水平的示范专业(点)。根据此项计划,在全省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10处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践基地,促进职业学校运用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系统地进行实习实践教学内容、实习实践方法和手段的改革,改善职业教育实习实践教学条件。首批基地建设的专业范围初步确定为农林、养殖、机械、机电、信息、建设、商贸、旅游、纺织、轻工十大类。基地要满足200人同时实习的要求;重点选择一些适应和服务于市场经济、专业设置对路、毕业生就业市场广阔、特色鲜明、发展潜力巨大的骨干学校,重点建设100所骨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到2005年,在全省建成1000个特色鲜明、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的示范专业(点),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7月,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发文,要求在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中开展职业资格培训。文件要求,各高职院校要结合专业特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对应关系,组织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相近职业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培训。对培训考核合格的学生,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高职院校学生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劳动力市场求职就业的凭证。为实现高职院校毕业生持“双证”就业的目标,山东省将积极面向高职院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

  [东西部中职教育联合办学] 4月,第三届山东省东西部中等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洽谈会在青岛举办。自2001年起,山东省就开始打破以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仅限本地生源的规定,开展全省各地间跨地区、无地域界限招生,并实施东西部地区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在坚持双方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负责的原则基础上,实行全省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不仅促进了全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也解决了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困难的问题,实现了东西部地区中职教育的双赢。

  [为“三农”服务] 2003年11月召开的山东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农村教育应该增强办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紧密联系农村实际,注重受教育者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构建初、中、高相互衔接又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将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或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绿色证书。同时,在职业学校加强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实行企业和职业学校合作培养,开展“订单”培训。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也将受到高度重视。每年将培训农村劳动力600万人次,争取用6年时间将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一遍;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培训100万人次,使农村劳动力和转岗人员都能接受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培训证书。

  [“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成立] 11月,山东省“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在青岛市平度职业教育中心成立。平度市职教中心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积极开展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的友好合作,引进并树立先进的办学理念,对以“双元制”为基本特色的职教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成功尝试,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范例。根据安排,2003年内,将在此进行1000人次的全省职业学校校长、职业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的系列培训。

  [社区教育]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工作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各市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青岛市城阳区、李沧区,潍坊市潍城区、青州市,淄博市淄川区、博山区、周村区、临淄区,济宁市邹城市,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东营市东营区12个社区为全省第二批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省教育厅要求,各实验区要按照《意见》中提出的工作规划、目标和任务,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按照“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模式,把社区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共同配合参与,不断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要分期分批逐步开放和利用社区内的教育资源,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规格的教育培训活动,推进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要抓好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社区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把“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多方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的办法落到实处,确保社区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实验区应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把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

  [职工培训] 省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的通知》提出,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企业在职职工基本轮训一遍,逐步建立起企业职工终身培训机制;通过培训,到“十五”末,全省高级工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重由5%提高到8%以上,工人技师增加1倍;每年培训农村转移劳动力100万人左右;从2003年开始,有就业培训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都能够得到相应的培训。为确保实现目标,《通知》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一是统筹各类培训教育资源,提高培训工作整体效益;二是转变人才观念,完善政策,给予技能人才应有的待遇;三是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四是加强企业在职职工培训,逐步形成以中级技工为主体,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为骨干的企业职工队伍。

  [农村成人教育] 2003年初,山东省召开了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会议交流了近年来全省开展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经验,现场参观考查了成人教育办学点,对全年的农村成人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根据工作部署,2003年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县、乡三级成人教育网的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富民培训工程”,围绕当地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无公害农业”,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开展专项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乡镇成人教育中心 (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已达2000多处,全年培训人员800多万人次;全省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97所,在校学生92000多人。全省出现了济南、青岛、潍坊、寿光、五莲、诸城等一大批成人教育先进市县。

高 等 教 育

  [综述] 2003年,全省研究生招生比上年增加0.3万人。其中招收博士生1399人,比上年增加467人;招收硕士生8365人,比上年增加2702人。在校研究生比上年增加0.6万人。其中在校博士生3293人,比上年增加920人;在校硕士生18617人,比上年增加5108人。全省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5837人,比上年增加745人。

  2003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 (含85所普通高校、部分成人高校举办的高职班和电大普通专科班,下同)招生比上年增加5.5万人。地方所属普通高等教育共招生25.9万人,比上年增加6.8万人。

  2003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比上年增加17.8万人。地方所属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70.7万人,比上年增加19.5万人。全省普通高校教职工比上年增加1.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比上年增加0.8万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4752人,比上年增加964人,具有副高级职称的14280人,比上年增加 2214人。专任教师总数中,具有博士学位的2734人,比上年增加557人;具有硕士学位的11762人,比上年增加 3099人。

  [出台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意见] 6月19日,中共山东省委印发了《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高等教育的发展提出了具体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意见》提出,进一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到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8%,普通高等教育在校人数达到100万人。《意见》指出,要做好大学园区、分校和大学科技园区建设。将大学园区及时列入城市重大项目进行规划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吸引国内外著名高校来山东举办分校和“一园多校”、“一校多制”的大学科技园区,吸引国内外一流的优质高教资源到山东省发展。大学科技园区享受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园区内企业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各级政府要将高校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高校公益性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给,用地指标不足的,由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协调解决。对高校设施建设的各项收费继续给予优惠,并将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规划,道路、交通、电力、煤气、给排水、路灯、供暖、通讯、网络等工程由市政府统筹建设并及时跟进。《意见》共23条,对民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发展目标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高等教育领域内的各项改革也提出了指导意见。

  [实施“泰山学者”工程] 为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全面提升山东高等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带动全省优势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式发展,11月,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全省高等学校中实施“泰山学者”建设工程。 通过实施“泰山学者”工程,为山东高校延揽一批学术精英,带出一批高水平学术团队,建设一批强势学科,造就一批学术大师。“泰山学者”工程分期实施,从2003年到2008年,实施第一期工程。主要内容是:在高等学校设置“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从2003年起,在全省高校优势学科中分步设置100个特聘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10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保持或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能力的中青年杰出人才;发挥特聘教授的带动示范作用,在全省高校中建成100个高水平的学术团队,培养400~600名学术骨干;以“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为核心,以学术团队为依托,重点建设100个优势学科;营造良好环境,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及所带团队提供岗位津贴和科研补助,省财政和设岗学校每年列专项资金支持“泰山学者”工程。一期工程中,省财政每年给予每位特聘教授10万元、所带学术团队5万元岗位津贴,每年为每位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设岗学校每年给予每个“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所带学术团队提供5万元岗位津贴配套经费,每年为每位自然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15万元、每位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提供5万元科研配套经费,5年间为特聘教授所在的自然科学类提供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提供5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这期特聘教授岗位将优先在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中设置,山东省鼓励留学归国人员、省内科研机构和企事业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以多种形式到高校竞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学位工作与研究生教育] 在全国第9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山东省博士、硕士授予单位在质量和数量上有新的提高,填补山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空白二级学科55个,硕士学位授权空白二级学科4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覆盖率达到45%,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覆盖率达到83%。另外,山东省还有5所大学分别获得了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基本建立起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高层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监管和指导,年内审核批准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共155个。

  [重奖克隆牛研究突出贡献者] 11月10日,莱阳农学院举行仪式,特别奖励在克隆牛技术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董雅娟、柏学进夫妇。董雅娟博士和柏学进教授长期致力于胚胎工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克隆牛技术的研究方面创造了一系列重大的科研成果。他们主持研究的我国首例和第二例健康成活的体细胞克隆牛于2001年11月成功降生。之后,他们又对克隆牛项目进行了后续研究。2003年10月8日,世界首例玻璃化超快速冷冻保存的体细胞克隆牛胚胎移植犊牛顺利降生,10月28日和31日,中国克隆牛首例自繁后代和中国首例体细胞克隆牛自繁后代又相继成功出生。克隆牛研究技术成果的相继取得,标志着莱阳农学院在这一学科领域的研究水平达到了国际领先地位。克隆牛技术的研究先后荣获山东省2001年十大科技成果、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特别奖和2002年度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联袂援建烟台大学] 11月1日,山东省副省长王军民, 烟台市委书记焉荣竹,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向信等,在清华大学向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清华大学副校长岑章志等30多名专家讨教, 具体协商两校援建烟台大学事宜,达成多项援建意向:在烟台大学开设“北大、清华名师讲堂”,由两校定期选派专家、名师到烟台大学讲学;两校组成专家组,对烟台大学的学科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烟台大学优秀在校研究生可到两校进行短期课程学习;欢迎烟台大学教师报考两校博士研究生,在符合考博要求的前提下,同等情况优先录取;进一步建立烟台大学相关院系与两校对口院系博导的良好沟通与合作关系。

  [高教自学考试] 2003年,山东省共组织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师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十次大型考试,开考专业124个,考试科目1130多门,全年累计报考1837328科次。全年累计设立考点678个,组织省派高校检查人员1千多人次,组织监考、主考等各类考试工作人员3万多人次,处理违纪作弊考生19744人次。

撰稿 刘 鸣 孟 华
审稿 陈光华 张士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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