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教基[2005]51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十五”期间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电化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教委(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西师附中,市教科院,市电教馆,市教仪处: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电教部门、教研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精神,加大了对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革传统教学,努力探索新形势下网络环境教育和新的教学模式,促进了全市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把我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电化教育引向深入,我委决定:授予重庆市电化教育馆等139个单位、部门“重庆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黄忠伟等260位同志“重庆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电教部门、教研部门、中小学校及其广大教育工作者进一步振奋精神,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和电化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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