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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校买单为大学生上保险
20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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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教委召开的高校学生生活园区教育与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教委与保险公司联手出台了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综合保险方案,学生在学生公寓遭受人身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死亡和物品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将向学校赔付,最高赔偿额每年可达到10.2万元。这预示着,本市正尝试通过社会化手段来为高校的伤害事故赔偿进行经济上分担。这也是全国首个为在校大学生设立的保险险种。

  据了解,本市62所高校共有大学生48万人,其中住宿生有35万人。上海教委有关负责人称,教育部专门为中小学生制定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高校学生之前并没有,大学生一旦在宿舍发生意外伤害或财物损失,谁来为学生买单一直是学校头痛的事。如前段时间本市高校发生的学生在公寓意外坠楼以及溺水等事件,在法律上,学生和学校的责任关系一直没有定论,而实践中相关法律又存在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的问题,这就使得本来就难以处理的学生伤害事故在寻求司法解决上存在着障碍,因此很多的事故处理赔偿都是由家长和学校协商来定,没有法律依据。为此,最好的途径就是购买保险,通过购买保险将事故风险释放给保险公司。

  关于保险费用的来源,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高校向保险公司办理责任保险,投保人是学校而不是学生个人,所需费用则从教育经费中列支,属于学校行为。等于说学校拿钱,为学生在校园意外伤害买了单,也不会给家长增加额外经济负担。他测算,如果一所有4万名学生的高校,为全体学生投保,每人5元计算,需要20万元,这项费用支出对教育经费的承担能力不会产生压力,是可行的。但他强调,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购买安全综合保险必须由学校自愿参加,不得强制。

  相关链接

  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综合保险方案保险责任范围

  注册学生在学校提供的学生宿舍(公寓)遭受人身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死亡或随身携带的物品遭受灾害损失。赔偿限额:意外事故、伤残70000元/人年,意外伤害医疗30000元/人年,学生物品2000元/人年。(记者董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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