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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民办高校二次违规将取消今年招生资格
2003-08-08    记者 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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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部分民办高校在招生和宣传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并已被通报批评的院校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凡第二次违规招生的院校将取消今年的招生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办学资格。

  通知要求,民办院校的招生和宣传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未经核准不得出外招生,外出招生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和外出招生的批件,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招生的证明,工作人员的上岗证必须有照片;普通高校招收高教自考生应以本校高教自考中心名义进行,二级学院不得独立对外招收高教自考生,各市自考办今年秋季一律不得为二级学院、系独立开设户头和组织参加自学考试工作;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民办院校不得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联合招生,凡印有联合办学的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一律不得向学生、家长和社会散发;外省、市民办院校来陕西省招生必须经陕西省教育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招生咨询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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