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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兴趣班”逻辑
20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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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3月12日电(记者何丰伦李嘉)“‘兴趣班’是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减负’之后,要对孩子进行综合素质的培养,就必须让他们参加‘兴趣班’”。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教育界与把孩子送进“兴趣班”的家长们,都普遍接受了这样的观点。

  南宁一所中学的校长这样向记者阐述“兴趣班”、“减负”和“素质教育”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减负”是国家教育部明文规定的,“素质教育”是全社会倡导的,“兴趣班”的责任就是让学生在“减负”的同时,不荒废时间,多学一些其他方面的技能,提高综合素质。于是,满足“减负”和“素质教育”两方面的要求的“兴趣班”,成为一剂“妙方灵药”。

  “学校和老师往往就是用这样的理论来说服家长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而家长也正是在这种逻辑的指导下充满了对孩子的期望。”教育学研究生兰军说。

  “这样的观点存在着明显误区:一方面,素质教育是学生整体素质的提升,‘兴趣班’只能对学生进行某些方面的技能培养;另一方面,表面上看,‘减负’后学生的课时时间减下来了,可压下来的时间并没有真正还给学生,而是被重新分配到‘兴趣班’的教学活动中。”广西教育学院的梁老师呼吁,“要让‘兴趣班’名副其实。”

  浙江大学教育学博士吴民祥这几年就没有让儿子上过“兴趣班”,琴棋书画一样不精,可儿子在待人接物、孝敬长辈、助人为乐方面的逐步成熟,却是吴博士引以为荣的事情。“我认为,素质教育最关键的问题是先教会孩子做人,再学做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全民族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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