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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动刀“中外合作办学”
2011-08-26    南方周末 方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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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去年公布了四百多家合法的中外合作办学名单,并规定7种学历证书不能获得认证。 (CFP/图)

  “口头上都讲得冠冕堂皇,但其实不少脑子里装着的都是钱”。

  宁波诺丁汉大学理事长徐亚芬曾遇到过国外学校直言不讳地表示可以“卖文凭”——每发一份该校文凭,收费近一万美元。

  教育部学位中心副主任王立生亦承认管理上的欠缺:中外合作办学,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很多地方仅仅把它当成外事工作来管。

  现在的情况是,外国大学的经验没有真正影响到作为合作一方的国内大学,反倒是中国式的应试教育正渗透到合办的大学中。

  全国六百多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即将接受教育部更“贴身”的监督。

  过去几年,这一教育领域规模扩张迅猛但又乱象丛生。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大量名不副实的合办项目几乎令中外合作办学陷入声名扫地的信誉危机,这与教育部的核心初衷——“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相去甚远。

  2011年7月底,教育部党组在京召开的务虚会上传出消息:将全面实施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质量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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