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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校废弃化学品不得擅自倾倒
2005-11-24    记者 潘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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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高校实验室的废弃化学品不得擅自倾倒。昨天,市教委、市环保局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实验室排污管理。

  通知要求,产生实验室废物的学校必须到环保主管部门登记。高校要将实验室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年度预算。实验室产生的废物必须按照规定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 200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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