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同化——公办院校与民办院校共同发展的新架构。
从理论上讲,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存在较大差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除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存在根本差异外,双方趋同化程度显著增强:
1. 性质趋同:同属于公益性事业。
2. 作用趋同:都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任。
3. 地位趋同: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4. 义务趋同: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5. 权益趋同:教师和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6. 证书趋同:公办高校学生与民办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7. 教师资格趋同:教师同样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
8. 教师权利趋同: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同等权利。
9. 学生权利趋同: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10. 办学层次趋同:从制度层面没有限制民办教育的层次和类别。近年来,民办高职(专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日益增多,且在未来几年,民办高校实施研究生教育的愿望可能实现。
11. 师资队伍趋同:都在由“兼职”向“专任”发展,由“无职称”向“有职称”、“高职称”发展,由一般教师向专家、教授发展,由“短缺”向“过剩”发展。
12. 生源趋同:录取政策、录取时间、录取批次等已等同。
13. 设置标准和教育评价趋同:国家把民办高校纳入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系列后,要完全按高职院校、本科院校的设置条件和评估标准进行审核、评价。
14. 行政管理趋同: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校的管理已基本等同于对公办高校的管理。
15. 税收优惠趋同:凡实施学历教育不要求取得回报的学校,按公办学校一样享受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16. 信贷趋同:在信贷政策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民办高校的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同样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政策优惠。
17. 用地政策趋同:对于新建、扩建的民办高校,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18. 管理体制有趋同倾向:民办高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党委已成为民办高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的党组织在政治上起着核心作用,在组织上起着监督作用,在思想上起着保障作用。这一体制虽然不同于公办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但较前已发生了重大变化。
国际化——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对外宣传中国文化成为趋势。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和教育国际化程度的提高,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必然要引入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同时也要将中国传统优秀文化推向世界。在这一方面,民办院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适应性和先天优势。
加强国际合作是未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之一。目前中国每年有18万人出国留学,其中80%是接受学历教育,外流资金达100亿美元。而每年外国留学生到中国留学的有20万人,其中80%为短期培训、进修。若按外国留学生占本国在校大学生人数的3%计算,我国普通高校可接纳87万外国留学生,招生空间很大。除此之外,还要积极引入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包括先进的教育理念、适合国内的高端课程、精品教材,开放式的教学方法、优秀师资等。加强国际教育合作,要分步进行,先一般水平再一流水平,不可急于求成。
今后国家将放宽中外合作办学的许多限制,在维护国家教育主权的前提下,扩大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加大国际国内学校之间的合作力度,开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借以增加教育贸易收入,扩大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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