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出台在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意见
突出五个“融入” 重在管用实效
《意见》提出,综合运用课堂教学、实践养成、文化熏陶、制度保障、研究宣传等方式,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深入持久、扎实细致地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工作长效化常态化科学化,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日前采访了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人。
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形成《意见》
谈及《意见》出台的背景,教育部思政司负责人说,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2013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今年5月4日、6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到北京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视察,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表重要讲话。这为教育系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指导。今年以来,各地各校掀起学习贯彻热潮,涌现出一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了显著实效和良好社会反响,值得进一步总结、凝练和推广。同时,针对工作中一些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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