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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昕在营养改善计划2013秋季视频调度会的讲话
2013-10-18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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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秋季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 

教育部副部长 全国学生营养办主任 鲁昕

(2013年10月17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秋季视频调度会。按照会议主题,我就近期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顺利,进展明显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制度。围绕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个重点,中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实施细则等8个配套文件,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一起步就定好了规矩。今年以来,全国营养办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分别就切实做好地方试点工作、大力推进膳食委员会的建立、建立营养改善计划月通报和专项通报制度、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尝试建立志愿者服务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也为落实这些制度做了大量工作,不少地方还结合当地实际作了进一步细化,编印了许多便民、实用、有效的工作手册或“小本本”。这一整套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为规范、科学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实施过程中,中央和地方的各相关部门凝聚共识,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大家都把营养改善计划当作共同关注的重点和扎实推进的重点,出政策、出资金、出人力、出智慧予以全力支持。近期,国家食药监总局就牵头组织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有效促进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学校食堂建设工作得到了加强。各地按照两部门的统一部署,完成了学校食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审定了2011-2013年年度建设项目。截至8月底,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学校食堂1579万平方米,占批复建设面积数的67.95 %;累计完工项目学校3.08万所,占批复学校数的48.08%;完成食堂建设面积944.67万平方米,占批复面积数的40.65%。

  三是各地积极探索出了不少有地方特色的工作路子。从省级看,四川强化政府责任,从组织领导、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几个关键方面建立了长效机制。宁夏按每天4元的标准对陪餐校长和教师进行补助。甘肃出台了减免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有关税费的政策。云南按每所小学不少于5亩地,中学不少于10亩地,统一要求建立勤工俭学基地。贵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了奖补力度。从市、县级看,江西宁都、四川安岳和盐亭等县为学生营养办定岗定编定机构。广西柳州、贵州毕节、陕西岚皋、云南沧源、江西会昌等地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了食堂从业人员不足问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县财政解决。四川安岳、盐亭、古蔺等县分别按生均0.5元、0.6元、1元标准补助食品配送和运转经费。这些探索和努力,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四是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总体得到保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两个安全”情况总体良好,没有发生大的事故,没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试点地区每天3000多万学生吃饭,不但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证,而且更加注重食物的多样化、营养的全面性,得到了学生、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理解、支持和赞誉。

  五是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699个国家试点县近10万所农村学校已全部开餐,惠及近2300万学生;19个省份529个县开展了地方试点,覆盖近4万所学校,惠及1000多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得到了各方好评。刘延东副总理在贵阳召开的农村义务教育座谈会上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耗时一年,对20个国家试点省区的478个国家试点县进行全面评估后指出:营养改善计划使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明显受益,受益学生饥饿感大幅下降,身体质量有所改善,贫困农村学生营养不良问题得到缓解;贫困地区家长与学生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满意度均超过95%。有关主流媒体经过长时间跟踪后,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也十分首肯。《瞭望新闻周刊》评论说:营养改善计划给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受到普遍好评和欢迎。《人民日报》认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绝不仅是带来“饭盒里的变化”,更为贫困地区孩子的成长提供动力与能量。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同志们的汗水和心血。在此,我受贵仁部长委托,代表全国学生营养办,对大家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加紧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迈上新台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政策、制度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全国学生营养办经过反复研究,于近期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下面,我结合当前工作特点再强调三方面要求。

  一要切实履行地方责任,解决好食堂从业人员配备和待遇等问题。

  国办发54号文件明确规定,地方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主体,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问题。但这一规定在一些地方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有的根本没有配人,长期由教师代劳;有的虽配了人,但福利待遇没有妥善解决,大量挤占学校公用经费;有的临时思想严重,配的人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食品配送等费用也未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难以保证3元钱的膳食补助全部“吃”进学生嘴里。

  妥善解决好食堂从业人员配备和食品配送等费用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我们提出了一个基本标准,要求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以及食品配送等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对财政困难的县(市),省级财政应该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各地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体检合格方能上岗。体检不合格、有精神异常现象、有不良行为、服务态度评议连续两次为较差的,应予以辞退。

  二要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学校食堂供餐。

  实践证明,学校食堂供餐是目前最受学生欢迎、较为安全有效的供餐模式,也是我们一直着力推进的供餐模式。为推进学校食堂供餐,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了3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解决国家试点县食堂条件差的问题,投资力度很大。但是,目前食堂建设工作总体进展情况仍不理想。部分地方建设重点不突出,没有优先保证国家试点地区的建设需求,在安排中央资金时没有严格落实“两个90%”(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国家试点地区的比例不低于90%,用于学生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不低于90%)的要求,部分省份建设进度缓慢,工作严重滞后。个别省份年度项目与规划脱节,项目安排过于分散,撒了“胡椒面”。据全国营养办月通报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国家试点县中采取学校食堂供餐的学校为4.75万所,所占比例仅占50.7%。

  针对食堂建设滞后的问题,各地一要突出建设重点。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是当前食堂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在安排中央资金和项目时,要严格落实“两个90%”的要求,地方资金也要优先满足国家试点地区的需要,不留资金缺口。二要严格执行建设规划和年度预算。要维护规划和年度预算的严肃性,年度建设项目必须从规划中遴选,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县、项目学校和建设内容,不得大幅度增减建设规模。三要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模式。要本着“节俭、实用、够用、安全、卫生”的原则进行食堂建设。规模较大的寄宿制试点学校,应按国家标准建设学生食堂;规模较小的学校,尤其是村小、教学点可利用闲置校舍改建简易食堂或新建“小伙房”;学校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地区可根据实际建设配餐中心,实行集中供餐。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同时也不能撒“胡椒面”,都建成“小伙房”。四要加快建设进度。目前中央专项仍未下达到项目的省份,务必于10月底前将资金落实到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尽早开工。要实行倒排工期制,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国家试点地区食堂建设任务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从明年春季学期开始,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完不成建设任务的,我们将进行问责。

  有食堂的国家试点学校必须尽量采用食堂供餐模式,向学生供应完整的正餐。对于有食堂但没有采用食堂供餐的学校,各地学生营养办要逐一深入了解具体情况,督促学校主动公开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说明原因。

  三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两个安全”。

  营养改善计划环节多、链条长,从农田到餐桌,监管难度大,各地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首要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坚决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首先,要落实责任。各地要克服侥幸心理,切实负起本地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要督促各试点县和试点学校将责任分解到关键环节和岗位,落实到人。食品留样不走形式,校长陪餐不能作秀。其次,要预防为主。每学期开学时都要认真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大排查,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并经常演练。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对加工、贮存等关键区域和环节进行严密监控。在旱涝、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形下,还要特别注意保障饮水安全,科学安排好食品采购,把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要严格落实供餐、供货准入和退出制度。要协调食药监等部门为学校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法供餐。要严格准入门槛,供餐和大宗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要通过招标确定。要落实供货商评议制度,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议,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单位),要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清退,禁止其再以任何形式参与学校供餐等相关工作。对食品安全问题,各地务必按照克强总理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食品安全领域犯罪、腐败、渎职等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惩处,要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者付出他付不起的代价。

  中央膳食补助是学生的“吃饭钱”,必须全部“吃”进学生嘴里,这是“高压线”,不能碰。首先,要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管钱”,按程序“花钱”,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提倡各地推行“校财局管”,实行学校和企业按期到县教育(财政)局报账制度,做到校长“见数不见钱”。结余资金不能长期沉淀,要做好清收工作,按财政规定滚动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不得擅自挪用。第二,要坚持透明操作。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都要置于阳光下,纳入当地政务公开范畴,便于群众知晓和社会监督。要加强校内和校外双重监督,发挥膳食委员会等各方的监督作用,供餐模式选择等重大事项要通过投票表决,民主决策,不能由县级教育部门或学校单方面决定。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采购过程要向社会公开,防止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腐败问题发生。第三,要严格落实内控制度。要强化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查验、双人和定期轮换采购、供货商评议、出入库管理、库存盘点等内控制度,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第四,要加快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目前,进展比较缓慢的省份要高度重视,严格按全国统一部署,于10月底前将数据采集填报到位。要充分发挥其对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功能,准确掌握学生信息,防止虚报、冒领行为。对资金安全问题,各地务必按照延东副总理今年4月在贵州考察工作时作出的重要指示予以落实:营养改善计划要坚持阳光操作,保证资金安全,任何人都不能打孩子的主意,要让那些从孩子嘴里抢食的人身败名裂。

  同志们,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经历了艰难起步和稳步推进两个阶段,从现在开始应转向第三个阶段——规范运行阶段。我们的工作要从粗放型尽快向精细化、科学化的方向迈进,要从让学生吃得上、吃得饱向吃得安全、吃得营养迈进。希望各地进一步提高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从长计议,狠抓制度落实,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迈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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