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继续教育 > 高教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将开考
2009-05-20    中国教育报

字体大小:

高教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将开考

在部分省份试点与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

  为推动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学历层次,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支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并决定在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省份,先期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该专业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的课程体系,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助学,实行“注册学习制”。

  参加本专业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可按1学分折合16学时的比例计入当期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学时;参加省级师资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非学历培训成绩合格的,可按16学时折合1学分的比例折算为本专业学分,免修不超过12学分的选修课程。“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中的教育技术培训课程纳入本专业公共基础课程。教师修完教育技术培训课程,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NTET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的,按50学时计入当期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参加本专业“小学班主任”或“义务教育班级管理”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按30学时计入当期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重视试点工作,将其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工作总体规划,支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本专业学习,严把考试关,保证培训质量。

  相关推荐:自考话题系列访谈:聚焦自学考试  关注自考学生

  >> 进入自考频道  关注更多自考信息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2016年自学考试今起报名 9种情形可申请免考
· 自学考试148个专业开考 7.3万余名考生应考
· 2012年10月自学考试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 教育部全力做好2012年10月自学考试组考工作
· 2012年7月自学考试考前注意事项
· 高教自学考试制度:知识改变命运 学习改变人生
· 高校自考招生乱象:招1个学生最高拿6000元回扣
· 广东自考缴费可用支付宝 15万学生报考得便利
· 自学考试制度创新篇
· 教育部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