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厅函[2016]1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6年教育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部定于2016年2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召开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总结2015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会场安排
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及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设分会场。
三、与会人员
(一)主会场
1. 教育部党组成员。
2. 教育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负责同志。
(二)分会场
1. 地方教育部门分会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省会城市的地方高校党委或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由各地负责确定并通知)。
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与会人员范围。
2. 教育部直属高校分会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职能部门、院系主要负责同志(由学校确定参会人员并通知)。
四、其他
1. 请各单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与会人员全程参加视频会议,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向教育部办公厅书面请假,其他班子成员需在报名时说明具体原因。
2. 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将与会人员名单(附件1)于2月23日(星期二)17:00前报教育部办公厅总值班室。
3. 请分会场单位将与会主要领导名单及参会人数(附件2)于2月23日(星期二)17:00前报教育部办公厅总值班室。
4. 定于2月25日(星期四)13:00—14:3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届时派人员参与;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教育部主会场联系(010—66097587)。
5. 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就座。
联 系 人:于聪 胡杰
联系电话:010-66096339、66096205
传真:010-66011049、66097911
附件:1.报名回执(主会场)
2.报名回执(分会场)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