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出台《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据了解,沈阳为提升成果转化活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产权激励,允许开展职务发明所有权改革探索,鼓励高校院所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70%以上给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支持各县(市)区与高校院所共同投入物理空间,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或联合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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