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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4类情况不得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4-05-30 中国新闻网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今年9月,新一轮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开始,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侧重其“发展潜力突出”,新生也可参评。同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也可以同时获得学业奖学金。当年毕业生等4类情况不具备参评资格。

  以下为答问全文:

  1、国家为何要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013年2月28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下简称《意见》),从财政拨款制度、奖助政策体系、收费制度三个方面完善了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意见》对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进行了全新、系统的设计,形成了公平与效率并举的机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注重奖优,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积极进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注重公平,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立前,我国研究生资助政策的主体是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而没有国家层面的研究生奖学金项目。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研究生的深切关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额度标准较高,是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旨在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钻研,获奖学生还同时可获得其他奖助资金,较大幅度提高了获奖研究生的待遇水平,有助于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和发展潜力强的优质生源,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

  2、教育部、财政部为何印发《评审办法》?

  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立之初,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各项管理工作作出了规定。但是,近年来,各地、各高校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具体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为进一步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依,保证评审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使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真正奖励给最优秀的研究生,2014年2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评审办法》。《评审办法》主要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范围、评审资格、评审原则、评审组织、名额分配、评审标准、评审方式等方面做了规范要求,对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予以了明确。《评审办法》的印发,有利于促进各地、各高校更加科学合理地做好评审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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