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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民:对生命科学研究领域要尽快制定相关法律
2018-02-26 主编微讲堂 李志民

  前天,微信网络上传播一条消息:中国科学院上海神经科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率先利用体细胞核移植技术克隆出两只灵长类动物猕猴。自从1997年英国人克隆羊“多莉”的诞生以来,20多年过去了,科学家利用体细胞核移植技术(SCNT)克隆出了许多其他哺乳动物,如猪、牛、羊、猫、狗等,其中,2007年美国人还克隆出过世界上第一只人兽混种怪物。我们在祝贺科学家取得成就的同时,是否应该警惕这类研究也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

  克隆技术对于改善人类生命质量具有积极作用,这也是开展这类研究的科学家冠冕堂皇的理由。科研人员追求名利的冲动将会导致克隆灵长类动物的不断突破,会对科研基本道德规范和人类生命伦理带来革命性的冲击。如果对生物研究不加限制,允许克隆人的话,用克隆技术生产出的人,其法律地位是自然人还是“物品”,该“物品”需要监护人吗,克隆人之间能相互作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吗?

  我们应该清晰地意识到,对克隆灵长类动物的研究会带来一系列的伦理和法律问题。科研人员应严格遵守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原则,即尊重原则与无害原则。一旦科学研究违反了这两个原则,就有可能闯入伦理禁区。

  科技深刻地改变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科技引发的生命、生态、环境等领域新的伦理问题,对人类原有的伦理规范带来新挑战。科技的不断发展将面临严峻的伦理风险。人类一定要对人工智能和生物技术未来的发展有足够的警惕。克隆技术已经产生了生物无性繁殖的问题,在破解基因、复制基因和改造基因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违背人类伦理道德的问题和怪物。生物学研究最终有可能实现某种程度上的长生不老。如果基因改造技术使疾病能够根治,不会衰老,人类繁衍还有意义吗?

  生物科学研究不应当追求无性繁殖和生命的长生不老。追求长生不老是违背自然规律的,每个生命个体都有责任死亡。如果人类生命永恒,由于自然资源的匮乏,会使人类面临非自愿选择死亡的伦理危机,那将比正常的生老病死更令人痛苦。生命永恒会颠覆人类已经形成的价值观和世界观,生命的价值也将重新定义。

  人类仅仅是大自然的一种生命存在形式,科研目标一定要与自然相和谐,并遵守相应的伦理原则,否则,将给人类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现今的生物学研究要受到一定的法规约束,不然,生物技术的突破之日,一定是我们人类灾难来临之时。想想看,如果你家隔壁是一家可以生产人体器官的工厂,朋友的手坏掉了,可以很方便地到隔壁买一只自己装上,但你家隔壁要是一间可以批量造人的工厂会如何呢?

  科学在为人类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力量的同时,也可能给人类带来负面影响甚至灾难,核能的利用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我们可以设想,当人工智能发展到超越人类本身智力的时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无序发展,可能要挑战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道德和伦理观念,甚至改变人类形态。

  (主编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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