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中国将建全国校车信息管理系统 多部门信息共享
2013-04-08    新华网-京华时报

字体大小:

  教育部昨天表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2013年工作计划,将建立全国校车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建立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校不漏车车不漏人

  教育部介绍,我国将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建设校车信息管理子系统,专门管理校车信息、校车驾驶人信息、随车照管人员和校车运营企业信息。目前,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正在开发之中,计划于2013年内部署到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省级数据中心。该系统的结构是2级数据中心(中央级和省级)、5级应用系统(中央、省、市、县、学校),市、县、学校均可直接登录到省级系统。

  教育部表示,校车信息采集的对象是所有为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服务的校车,包括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学校及幼儿园自备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校车。省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督办机制,做到县不漏校(园),校(园)不漏车,车不漏人。

  四类信息必须采集

  在校车信息管理系统中,涉及校车信息、驾驶人信息、随车照管人员信息、校车运营企业信息四类。在校车信息中,采集的内容包括校车的品牌型号、购置费用、服务学生数量、是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等。在驾驶人信息中,要求采集年工资、接受培训次数、接受培训累计天数、累计违法次数等内容。随车照管人员信息采集相对简单,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单位性质等内容。校车运营企业信息采集中,包括校车数量、校车线路数量、校车驾驶人数等内容。

  校车信息多方共享

  教育部表示,地方各级教育部门、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交管部门应每月将校车标牌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和校车驾驶人审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通报同级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应每月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信息等通报同级交管部门。教育部门应当在系统中为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设立专门的用户账号,为查询相关信息提供方便,实现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京华时报讯(记者郭莹)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教育部紧急通知各地开展校车安全隐患大排查
·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排查工作开展
· 全国校车部际联办:将校车服务重点放农村地区
· 校车安全:一切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
· 教育部将建校车信息管理系统 多部门信息共享
· 教育部:将建全国校车信息管理系统
· 校车安全位于三大教育热点问题之首
· 舆情报告:“校车安全”位于三大教育热点问题之首
· 北京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年内有望出台
· 校车不达标安全隐患大 农村幼儿园还要"黑"多久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