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三十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教育综述 > 综合新闻
助学贷款,照亮贫困学子求学路
2012-10-08    人民网-光明日报

字体大小:

  链接

  国家助学贷款历经三个阶段

  1.开办初期(1999年9月-2004年8月)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是“定银行、定学校”,即国家指定商业银行与高校之间开展业务合作。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贴息政策是采取50%贴息比例,即财政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补贴50%利息,借款学生自付50%利息。借款学生自取得贷款之日起,即开始自付50%的利息,本金待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

  2.稳步发展阶段(2004年8月-2010年7月)

  2004年8月,国家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且总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贴息政策是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100%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即进入还款期,自取得毕业证书的下月起开始支付利息,本金偿还享有24个月的宽限期,借款学生自行选择毕业后24个月内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除办理展期外,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贷款本金)。风险补偿金采取高校与财政各承担50%的方式,按照银行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投标确定的风险补偿金比例计算。

  中国银行在2004年教育部举办的招投标中一举中标成为中央部属高校唯一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与教育部签署了为期二年的全面银校合作协议。2006年,中行与教育部续约签署了为期四年的上述两个协议。

  3.银校合作深入发展阶段(2010年7月-至今)

  2010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新组织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承办行的招投标。在此次招投标中,中国银行再次中标中央部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承办权(本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与全面银校合作协议合二为一),并与教育部签署了为期四年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010—201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为实现以助学贷款为契机,深入推动银校合作的目标,经过积极努力,双方将银校合作的考评内容纳入了新一轮合作协议职责。)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好消息!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
· 助学贷款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
· 重庆:近8亿元助学贷款助11万多名大学生就学
· 内蒙古高校助学贷款还款率超97%
· 哈尔滨户籍本专科生每年可贷八千 研究生一万二
· 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将发放160亿元助学贷款
· 国家将建立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用于特困学生
· 官方:西部地区获助学贷款学生比例明显高于中东部
· 助学贷款新政让借款学生年均还款下降3至4成
· 重庆将投入15亿资金和助学贷款资助贫困大学生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文献资料
·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大
·教育法律修正案草案
·卓越教师计划改革项目
·《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
·严禁任何形式就业率造假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