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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辍学生比例过半
2011-04-08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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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对未成年人的过度关注人为地降低了他们的防范能力

  王志杰是一名长期从事法律援助的公职律师,参与审理了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掌握了较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一两遗传胜过一吨教育。人类的本能要求人类学习如何保护自己,但父母或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过度关注,会使未成年人丧失或缩短其出于本能学习自我保护的机会和时间,变得自我、脆弱、盲目、不堪一击,人为地降低了未成年人的防范能力。”王志杰说,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初始年龄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相比提前了2至3岁。在生理、心理发育并不同步的“心理断乳期”,未成年人总想摆脱父母的管束,由于心理承受能力较差,他们常把自己面临的困难、挫折、失败归结于社会或他人,其本能也使他们“学会了一些抵消或中和其行为的犯罪性质,将其合理化的技巧”,将犯罪行为看成是为实现其传统的生存价值,从而消除心理上的罪恶感、耻辱感,暂时摆脱道德束缚,向犯罪“漂移”而去。

  辍学学生犯罪率占全部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已达52%

  “没有接受教育学习的未成年人,对不可知的世界常会产生恐惧或盲目追随,往往想寻找心理依靠,便三五成群结伙作案,甚至出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加之现今社会离婚率上升,导致单亲家庭迅速增多。‘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很多未成年人在缺乏良好家庭教育的环境中生活和成长,安全系数相当低。”王志杰分析说,近年来,因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增加了教育不公,甚至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进而在不良亚文化的吸引、感召下,经过相互感染,最后堕落为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有资料显示,辍学学生的犯罪率占全部青少年犯罪的比例已达52%。

  网络影视等传递的不良现象对未成年人具有极大的腐蚀性

  “这一代未成年人从小受中西方文化融合熏陶,常常以自我为中心,情绪化现象严重,冲动时不计后果。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尚未成熟,对环境因素的被动接受、模仿、学习,远远大于他们对环境的能动选择。”王志杰说,“当网络、影视、书刊等大众传媒将一些不良现象和信息多次反复传递给未成年人时,其心理经历了从恐惧、刺激、恶心、甚至反感,到无所谓、兴奋、习以为常、模仿的过程,使未成年人在学校接受的那么一点道德和人文主义教育,顷刻间化为乌有。”

  全社会要为未成年人构建思想教育立体防护网络

  “打击未成年人犯罪仅是低层次防范,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这项系统工作必须由家庭、学校、社会入手,对有犯罪倾向的未成年人加强思想矫治,为未成年人筑造一道预防犯罪的坚实防线。”王志杰说,“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能讲形式,应向他们灌输民主、平等、自由、法治、诚信、责任等价值理念,积极鼓励青少年发扬其长处,满足其自主、成长、表现自我、社交、体验新奇变动等心理需要。我们不能只培养光会读书的呆子,而压制青少年多方面的求知欲望和聪明才智。否则我们是在逼迫孩子把纯真的热情和聪明的才智导向邪路。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个性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全社会必须对未成年人构建起思想教育的立体防护网络,加大对‘黄赌毒’及各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彻底净化社会生活环境,为未成年人的明天创造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记者 刘春芳 通讯员 陶炜 田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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