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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通知
2018-04-09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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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艺厅函〔2018〕1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

  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是普及发展校园足球的主体力量。2015年以来,已遴选认定20218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为切实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日常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校足办)的统一部署,各省级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校足办)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的日常指导和监管,对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本地区命名的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统筹管理、指导和监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质量建设情况作为考核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长的重要依据。全国校足办和省级校足办要逐步完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健康发展的场地、师资、经费保障体系和学生升学激励机制,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二、明确质量建设第一责任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校长是强化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质量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全国校足办和省级校足办的部署,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切实从强化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落实教育教学要求、完善训练和竞赛体系、培养优秀后备人才等方面抓好抓实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夯实基础、打牢根基、提升质量,使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切实成为普及开展足球运动、深入开展足球教育的示范和标杆。

  三、强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为摸清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情况,2017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7〕27号),对2015年、2016年认定的13381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情况进行复核。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复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了本地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情况复核工作。经汇总各地报送的复核结果,并商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国校足办决定取消8所学校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资格、责令29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限期整改(具体学校名单见附件)。

  今后,全国校足办将每年对前一年认定命名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进行复核,实现复核工作制度化、规划化。

  为常态化、经常性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6849,监督举报电子信箱:fanzemin@moe.edu.cn。对于监督举报的情况,全国校足办将进行认真核实,核实建设质量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资格。

  附件:被取消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资格和限期整改的学校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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