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04]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委)科技处:
为准确、全面了解我部历年批复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加强项目的跟踪,从而进一步科学配置有限资源,提高项目质量,决定对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进行调查、总结。现将你省(区、市)有关高校历年承担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调查、汇总表反馈你们(附件1),请你处对所列项目的结题情况和结题报告提交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具体要求如下:
1.对已经结题的项目,由你处责成各校承担项目的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教育部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附件2)。
2.你处负责对项目承担学校提交的成果简表进行汇总、把关,同时对各校提交结题报告的情况进行核查后,认真填写你省(区、市)有关高校“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1)中的“结题情况”和“结题报告提交情况”等相关内容。
3.对于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显著成果、并产生重大影响、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需提交简明扼要的书面介绍材料(1000字左右),并附相关的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发表文章的目录等。
4.请将你省(区、市)有关高校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情况调查、汇总表”、“教育部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及重大成果项目的简介等集中后,加盖教育厅(委)科技处公章,于2004年10月30日前一并报送我司计划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xueqin@moe.edu.cn。
5.“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情况调查、汇总表”、“教育部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的电子格式请在教育部科技司网页(www.dost.moe.edu.cn)中的“重要文献”一栏下载。
联系人:杨其 杨雪琴
电话:010-66096298 66020784(FAX)
附件:
1、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调查、汇总表
2、教育部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
教育部科技司 2004年10月9日
附件1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重点项目调查、汇总表
单位: 省(区、市)教育厅科技处公章:
时间 |
项目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结题情况 |
结题报告提交情况 |
结题 |
在研 |
提交 |
未提交 |
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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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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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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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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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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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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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汇总表所列项目如有遗漏请自行补齐。
2、科技处在结题情况和结题报告提交情况中,以√作记号。
3、此表填写完毕、加盖公章后返还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
附件2
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
单位: 省(区、市)教育厅科技处公章:
注:此表填写完毕、加盖公章后提交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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