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函[2002] 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各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落实科技部、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加强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高校科技工作,促进科技与教育结合,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能力,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教育部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成员组成
组 长:陈至立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周 济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张保庆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赵沁平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郑树山 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办公厅主任
李卫红 教育部党组成员、人事司司长
成 员:吴德刚 教育部政策与法制建设司司长
牟阳春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
杨周复 教育部财务司司长
张尧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
靳 诺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曹国兴 教育部国际合作司司长
周其凤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谢焕忠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
雷朝滋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我部科学技术司,不另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科学技术司承担,办公室主任由谢焕忠兼任。
教育部
200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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