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厅[2012]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
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博士生招生单位:
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为目标,按照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改进和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复试考核体系,不断提高选拔质量
各招生单位要牢固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观和科学的质量观,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专业特点的、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的复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并不断强化复试在博士研究生选拔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首要因素予以重点突出。要不断改进和完善考核和评价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院系和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院系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对考生学术造诣、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推荐专栏>>教育政策法规检索 >>高等教育专栏
相关专栏>>高等教育:高教新闻 海外概况 高教研究:综合研究 教学研究 发展研究 专题研究
>>教育新闻:综合新闻 学前教育 基教新闻 职教新闻 教师新闻 考试新闻 就业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