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进程
1.实施“四项工程”,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实施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用三年时间,新建、改建和扩建120所公办幼儿园。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对已挪作他用的配套幼儿园,要求区县政府限期收回。
实施农村幼儿园提升建设工程。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天津市一级幼儿园标准,对146个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提升改造,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至2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推进500个村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实施民办幼儿园扶持规范工程。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目前天津市正在研究制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办法。探索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模式,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教育质量低的无证园坚决予以关停撤销。
实施“阳光乐园”建设工程。在天津环城四区和滨海新区设立15个“阳光乐园”项目,主要扶持以招收低收入家庭子女和农民工子女为主的幼儿园发展。
相关报道:教育部:中国学前教育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三、强化政策保障,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1.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市级扶持、区县为主的投入体制。三年行动计划,市、区两级财政将投入经费15亿,其中市财政仅对困难区县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该座工程投入经费约1.6亿元、师资队伍培训工程投入经费约4700余万元,有力保障《行动计划》的有效落实。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扩大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实施非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辅修学前教育第二学历或中期转入学前教育专业的政策。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程,面向全市各类幼儿园,分期分批遴选500名园长、1500名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对5000名农村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启动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项目,预计到2012年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80%,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85%,保教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
3.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其中有《关于建立天津市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实施天津市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培训工程的有关通知》等8个配套文件。
4.加强督导评估工作。将专项督导和全程督查相结合,天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区县发展学前教育的督导评估标准,将《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同时,市政府督察室将对各区县落实《行动计划》的经费投入、工程进展、工程质量标准等情况实行全程督查。
以上是我们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一些主要做法。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们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认真落实行动计划的各项任务,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努力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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