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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奖答记者问
2013-04-07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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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负责人就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
答记者问

  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一个什么样的奖项?

  答:1995年,教育部设立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这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严谨治学、勇于创新、铸造精品,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奖项每三年评选一次,迄今已成功评选了六届,共有3320项优秀成果获奖。由于组织严密、程序公正,历届获奖成果都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高校普遍将其视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李岚清、陈至立、刘延东等中央领导同志曾先后出席颁奖大会并做重要讲话,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问:本届评奖是在什么背景下进行的?

  答:2011年9月,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提出了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目标、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为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等配套文件。教育部召开了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刘延东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期深入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大会具有里程碑意义,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就此正式启动。各地各高校兴起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热潮,许多高校结合自身特色和发展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新举措。

  评选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是“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的重要内容。本届评奖是继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会议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活动,是对近年来高校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本届评奖成果涵盖了高校学者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或提交的研究报告及普及读物。这三年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据统计,三年中高校学者共出版著作4.7万余部,发表论文93万余篇,提交各类研究咨询报告2万余篇。可谓精品纷呈,佳作迭出,硕果累累。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显著加强,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共同发展,积极健康、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日益浓厚,团结和谐、充满活力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队伍日益壮大,有价值、有深度、有影响的优秀成果不断涌现,呈现出大团结、大繁荣、大发展的生动局面。这次受理申报的成果数量和最终获奖成果数量均突破了历届之最,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蓬勃发展的喜人景象。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此次评奖工作的基本情况。

  答:本届评奖工作于2012年上半年启动,成立了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学部召集人及国内知名学者组成的奖励委员会。共受理全国679所普通高校申报成果5818项,经形式资格审核和公示通过,5586项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提交会议评审。2012年7月,来自高校、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和政府研究部门的437位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了认真评阅,确定了拟推荐获奖成果名单。奖励委员会对评奖工作情况和拟获奖名单进行审议,核定了拟推荐获奖名单。2012年12月,对拟推荐获奖名单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及教育部门户网站、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同时发布,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同时致函有关学校,请学校党委对拟推荐获奖成果进行政治和学风把关。公示结束后,奖励委员会对公示期间共收到异议材料逐一进行了认真调查和裁定,最终确定了830项获奖成果。

  问:此次评奖与前几届相比有何新特点?

  答:一是突出了以质量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这次评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中办、国办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和奖励办法的规定,确立质量第一的评价导向,严格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原创性和实际应用价值。明确分类评价标准,学术性研究成果以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取向;对策性研究成果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普及性研究成果以提升国民素质、引领社会发展为标准。

  二是突出了评审工作的组织创新。申报对象范围从以往只面向本科院校扩大到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体现了机会均等。确保评审质量,按照二级学科分组和遴选评审专家。控制每个学科的评审数量,保证专家有较充分的时间评阅申报材料。单独通讯评审少数民族语言及非英语的外语类成果。采取集中独立评审和通讯评审、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定性为先、定量为辅的原则,体现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评审专家主观评判的随意性。

  三是突出了评奖过程的透明公正。评奖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评审、公示、异议处理等环环相扣,评审过程中严格执行同行评审制度、专家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公示制度和申诉制度。通过此次评奖,维护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扎扎实实做学问的风气,起到加强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的作用,使甘于寂寞、淡泊名利、潜心钻研、厚积薄发的科研工作者脱颖而出。

  高校和专家普遍反映,与社会上众多评奖活动相比,教育部的评奖工作准备充分、组织严谨、方法科学、结果公正,排除了非学术因素干扰,营造了良好的学术生态,具有榜样和标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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