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中国教育 高校科技 教育信息化 教育在线 教育舆情 CERNET 下一代互联网
CERNET第二十八/二十九届学术年会
  • 中国教育人博客
  • 天下教育
  • 考试培训
  • 中小学教育
  • 家庭教育
  • 就业创业
  • 菁菁校园
  • 分享空间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教育 > 基础教育 > 基教新闻
调查显示:未成年人购买烟草现象未得到遏制
2016-01-13  中国青年报  

字体大小:

  1月12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2015年北京市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该报告称,在史上最严控烟法令之下,在北京的未成年人购买烟草的现象仍未得到遏制。84.6%的未成年人购买烟草行为未遭到烟店拒绝,该比例和上半年相比不降反升。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分别于2015年6月1日和9月1日施行,两者对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及烟草广告作出了严厉的规定。为了解上述法律法规施行前后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基本情况的变化,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组织了中小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调查。

  据悉,此次调查覆盖了北京市所有在册中小学校,实际完成有效调查1570所,占全市在册中小学校的91%。其中,小学912所,中学611所,职高47所。

  调查组共对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517处售烟点进行了观察,结果显示,72.7% 的售烟点为杂货店/便利店,13.2%的售烟点为烟酒商店,5.6%的售烟点为商场/ 超市,5%为烟草专卖店。

  调查组通过观察发现27处售烟点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现象,占观察总数的5.2%。其中城六区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的比例为4.6%,郊区县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的比例为6.2%,但前者主要以烟草广告为主,而后者则以单支销售的变相促销手段为主。除了餐馆/饭店、报刊亭/路边摊未发现烟草广告和促销,其余类型售烟点均发现了烟草广告和促销,其中烟草专卖店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的比例为7.7%,且以烟草广告为主;杂货店/便利店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的比例为5.9%,以单支销售的变相促销手。

  观察期间,52处售烟点有未成年人前来购买烟草, 其中44处售烟点在观察期间有未成年人成功购买到烟草。 84.6%的未成年人购买烟草行为未遭到烟店拒绝。“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条款未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报告指出,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点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对于诱导未成年人吸烟具有极大的危害。烟草厂商通过精美的广告,利用“自由”“理想”“时尚”等元素掩盖烟草危害的本质,使得尚未有辨别力的青少年难以分清事实真相。

教育信息化资讯微信二维码

 

  延伸阅读
· 代表委员热议:谁来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 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
· 青少年蓝皮书呼吁:营造健康安全网络生态
· 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及网络环境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
· 国家网信办查处一批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网络平台
· 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发文:重拳治理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 最高法出台《意见》:未成年人网络“打赏”可以退还
·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9年下降
· 未成年人培训纠纷案增势明显 半数因机构不靠谱
· 中青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绝不只是“治疗网瘾”
建一流大学
·EDU聚焦:校园"毒跑道"
·快乐暑期安全教育别放松
·聚焦:毕业生迎来创业季
·教育3.15:优化教育环境
·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
·开学第一课历年视频资料
  部委动态
·加强中小学校党建设工作
·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
·治理有偿补课和收受礼金
·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 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版权所有: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网络中心    CERNIC, CERNET
京ICP备15006448号-16 京网文[2017]10376-11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30174号
关于假冒中国教育网的声明 | 有任何问题与建议请联络:Webmaster@cer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