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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外教”乱象调查:外国人=外教?
2014-07-17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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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忽视的外教资质

  家住北京丰台区的王女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女儿今年6岁,今年起在家附近一所叫“迪士尼英语”的培训学校学英语,每周上一次课,一次课程大概60分钟,一年收费1.5万元。王女士发现,孩子在那里学习基本就是“跟着玩”。

  她对学习效果并不满意,但更不满的是外教流动性太大。孩子上学半年内,就已经更换了两位外教。令她不解的是,每次该校某位外教突然不见,校方理由均为“外教生病了”,就再不见踪影。而培训机构收取的学费是不会退还的。

  “你能确定这是真正的外教吗,你了解过外教的资质吗?”面对记者的提问,王女士回答“没有”。

  国家对外教资质有着严格的要求。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说,外国人在中国从事教书是一个劳务行为。如果没有经过批准,就是违法行为,属于“打黑工”。

  记者查询国家外国专家局官网发现,《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规定,外国专家受聘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在入境后十五日内,须持职业(Z)签证到工作许可签发部门申办《外国专家证》,并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凭职业(Z)签证和《外国专家证》到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这些相应的规定,在地方外国专家局官网亦有注明。

  程啸说,对于所聘用的外教,教育机构必须进行监管,并应当建立赔付基金,以防外教“跑路”。相关部门还应对外教建立动态监管机制,要针对培训机构聘请外教情况建立数据库。

  培训机构的“外教资质”

  事实上,除了外教自身,培训学校要想聘用外教,也必须具备一定资质。而这一点,常常被学员们忽略。

  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了解的所有培训机构中,没有一家主动向学员出示机构资格认可证书及外教专家证。某个少儿培训机构,聘请的多是澳大利亚籍外教,却在宣传册上注明“和美国孩子一样用英文学习”。

  而根据有关规定,要招聘外教,培训机构必须具备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并取得《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按此规定,培训机构须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没有出现大差错,有一定资金保障,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人员工作制度健全,设有专门外事负责机构。中等以下的教育机构,需到市一级的外专局申请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并由省外专局批复。

  以甘肃为例。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甘肃省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有112家,其中85%都是大学、中学,众多民办培训机构没有相应执教资格,学校亦没有聘请外教的资质。

  河南省外国专家局2013年披露的数据则显示,全省一共有194个中等以下教育机构具备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其中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只是其中一部分。据当地媒体调查显示,超过六成网友不会询问培训机构是否有聘请外教的资质,而对于授课的外教,超过八成网友表示不会询问其教学资质。

  专家提醒,在选择外教培训机构时,求学者需要了解该机构是否具备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以及外教是否持有专家证。

  外教和培训机构具备相关资质,两者缺一不可。有资质的外教的详细材料会在外专局备案,学员也可联络外专局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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