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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新举措 “占坑班”被禁止
2011-08-09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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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出台规范教育收费新举措

  培训与入学挂钩的“占坑班”被禁止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该校培训获得入学便利,将被明令禁止。昨天(8月8日,下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联合发布2011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严格规范学校招生及收费行为,严禁违规招生、违规收费。

  上海市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学校以合作办学或转制为名乱收费或高收费,严禁学校或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面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严禁学校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并收费。坚持教育的公益性,积极鼓励教师无偿为学生进行“补缺补差”。

  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坚持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要按照本区(县)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要免除学杂费,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严禁收取任何形式与择校相关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该校培训获得入学便利。

  今年,上海市在15个区(除奉贤区、金山区和崇明县外)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及择校费,奉贤区、金山区和崇明县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超过本校高中生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5%,并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其他任何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2012年,上海市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及择校费。

  记者 杨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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