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研究生招生新机制
人才培养是高校最基本最中心的职能。《方案》提出要全面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方案》提出,建立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培养机制、责任机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构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位授权和质量监控体系,按照需求导向、保证质量的原则建立健全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
《方案》提出,要大力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支持高职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
《方案》还提出,要引导和支持世界知名大学到珠三角等地区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引进国际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水平国际化人才;支持与境外高校开展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积极扩大来粤留学生规模,提升留学生培养层次;支持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出国研修访问;支持高校与境外大学共同承担科研项目;鼓励高校教师到国际学术组织和行业组织任职,增强我省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孔子学院。
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奖金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在统筹制定2014-2016年本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中,应找准未来几年需要重点突破的发展瓶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年度实施计划、保障措施、资金需求和预算安排。
为了支持我省高校“创强”,省财政专门设立了奖补资金。根据《方案》,我省创新了资源配置的方法,财政资金安排由事前单项竞争为主转为综合打包奖补和事后奖补为主。奖补资金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建设成效突出、管理规范、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高校倾斜,以增强“创新强校工程”建设的实效性。
省教育厅、财政厅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各高校“创新强校工程”实施的过程及结果进行检查和考核。年度考核中,对于实施得力、进展良好、成效明显的高校足额拨付年度奖补资金,同时减拨或停拨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缺乏实效的高校的年度奖补资金。工程建设结束后,对各高校“创新强校工程”的建设成效进行综合考核与绩效评价,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建设成效突出、管理规范、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高校给予绩效奖励。 记者 雷雨 实习生 张莹鑫 通讯员 粤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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