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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来华留学生可享受医疗保险
200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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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9月8日,教育部章新胜副部长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执行官孙建一在教育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的合作协议》。

  协议规定教育部将在未来5年每年为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投保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团体险)”,该保险包括留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留学生团体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留学生团体住院医疗保险和团体高额医疗费用保险等四个部分,最高赔付金额可达51万元人民币,属于教育部和平安保险公司共同为来华留学生量身定做的保险项目,是中国政府面对来华留学生规模迅速扩大的良好势头推出的优化来华留学环境的重要举措。

  教育部有关负责官员表示,这一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教育部推动来华留学生医疗制度改革的力度,随着外国留学生医疗保险体系的完善,教育部将适时做出规定,将外国留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作为入学的必备条件之一。此合作协议不具有任何垄断意义,只是为尽快完善外国留学生医疗保险体系、为留学生提供高质量的保险服务提供保证,自费来华留学生可以向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包括购买其国籍国的保险。

  签字仪式上,教育部章新胜副部长指出,来华留学生参加医疗保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今年我国抗击SARS最关键的时刻,教育部与平安保险公司共同协商,将SARS列入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条款,为广大自费留学生解除了后顾之忧,已经引起了国内外有关外交机构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成为我国政府以人为本做好来华留学生SARS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章副部长宣布:自1950年我国接受了第一批来自东欧国家的33名留学生起,到2002年过去的53年里,我国共累计接受了来自170个国家的约53万人次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其中,2002年全年,来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已经达到85,000人次,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已经达到6000多人次。

  章副部长着重指出来华留学事业取得可喜成绩的几条原因:

  第一,中国政府一贯重视和支持来华留学工作,新中国建立以来,就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外交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坚定地把它作为对外开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稳定和连续性的鼓励政策;同时,在国家财力非常紧缺的情况下投入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来华留学生工作的发展。

  第二,改革开放25年来,我国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国力增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发展,为来华留学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第三,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其中就包括向外国留学生提供适合的保险服务。随着高等教育各项改革的继续深入,来华留学的环境将进一步得到优化。1978年,我们是世界上最贫困的国家之一,现在我们正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为来华留学工作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条件。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全国来华留学领域已经锻炼出了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留学生管理和专业教学队伍。

  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副首席执行官孙建一表示:平安保险公司十分重视和珍惜同教育部的合作关系,将向广大来华留学生和接受留学生的高等学校提供一流的服务,为来华留学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并借此作为平安推广品牌的良好契机,让“中国平安,平安中国”的理念深入到每个外国留学生的心中。1997年,平安保险公司以积极的态度开始了“外国留学生在学期间医疗保险”的调研和设计。自2000年起,教育部开始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购买来华留学生医疗保险,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签约双方共同表示相信,双方的合作将会推动全国来华留学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将会为中国吸引更多的青年来华学习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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