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0~4200MHz:属于卫星通信C波段,同时还有大量的微波在使用。
4400~4990MHz:根据CHN21规定,4400~4990 MHz固定业务主要用于大容量微波接力干线网,但是仍然需要对某些射电天文业务进行保护。其中4950~4990 MHz以次要业务使用空间研究和地球探测业务。同时在WRC03会议上,还强烈建议4940~4990 MHz用于公共防护和应急业务。
4990~5000MHz:主要业务为固定业务,但是还存在射电天文业务。
5150~5725MHz:用于无线电导航业务、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无线电定位业务等,但在WRC03会议上已经对5150~5725MH频段的无线电业务进行调整,增加了固定和移动业务。
5725~5850MHz:开放频段,允许点对多点扩频通信系统、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高速无线局域网、蓝牙技术设备及车辆无线自动识别系统等无线电台站的共用频段。
5850~5925MHz:可以用于固定、移动、卫星固定、无线电定位,同时要对部分地区的射电天文进行保护,并且此频段在WRC03会议上也建议用于公共防护和应急业务,在此频段内还有C波段的卫星通信。
5925~6000MHz:有大规模的微波在使用,并且在此频段内还有C波段的卫星通信。
3、相关频段分析
从我国频率划分的现状和相关设备制造商提供的频率的需求来看,2.5GHz、3.3~3.4GHz、3.5GHz、5 GHz、5.15~5.725 GHz、5.8 GHz频段是关注的重点。
(1)2.5~2.69GHz
从移动通信的电波传播特性和空间衰减特性来看,2.5GHz频段是移动宽带系统比较好的选择,该频段具有较好的非视距传输能力,可以有效地提升基站覆盖距离,降低基站和终端的研发成本,真正让宽带无线接入产品具有移动能力。但是,此频段现已划分给了空间业务。在WRC03大会上,还将此频段定为IMT-2000的扩展频段,卫星广播业务和无线电定位业务也在其中。因此,在此频段内使用WiMAX难度较大。
(2)3.3~3.4GHz
该频段是分配给TDD方式的许可频段,但是到目前为止使用的并不是很多,2005年7月14日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发布2005年45号文件和50号文件,指出在办理无线电管理局规定的相关的手续后,
可以在3.3~3.4GHz上进行TDD方式本地宽带无线接入业务与多种无线电业务之间共用的电磁兼容技术试验,但也规定了宽带无线接入时,不得对同频段内的无线电定位业务、射电天文业务产生有害的干扰。
(3)3.5GHz
3.5GHz频段是典型MMDS(多路微波分配系统)频段,覆盖及性价比较好,传播雨衰性能好,适合WiMAX系统使用,可以较大面积覆盖使用。2001~2004年,政府主管部门先后进行了三期招标工作,对3.5GHz频率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分配,但是3.5GHz网络建设和运营并不理想,带宽资源太有限,每一运营商在每一城市仅可能得到10.5 MHz带宽,难以实施较有效与规模化网络规划及多业务运作。而且,3531~3600 MHz是C波段卫星的扩展频段,虽然目前还没有投入使用,但是将发射的Chinasat8卫星的部分转发器使用了3500 MHz、3520 MHz,覆盖了中国的全境。而且由于特殊原因在此频段内可能还有无线电定位业务,收集这些电台具体的参数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要考虑这种情况产生的一些相关问题。总之,未来3.5 GHz频段内怎样发展还要进行相关的协调和等待相关的政策,但这个频段的资源相对比较紧张,系统能提供的容量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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